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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2 孙维的谎言表演到几时,转天涯的一个帖子,揭她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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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维声明 作者:felix1226 时间:2013-06-02 12:09:05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从昨天开始,我想证明:孙维声明就是她本人。
  理由和推理过程如下:
  4月20日左右,我刚开始关注朱令案不久,以前没听说过这个案子,更没发过言,所以,我跟孙维没有交过手,她不可能对felix1226这个ID有任何先入为主的印象,当时她正在帖子里得瑟,调侃网友,我无意中看到了她的原话:
  孙维声明 20892楼 2013-04-21 14:17:37
  诶,别找了。
  1,没有微博账号。
  2,我在广州,是不是想请我吃饭啊?呵呵,短我。
  脸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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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她这样故作轻松,我非常气愤,想威慑她一下,于是我第一次回了她一句话
  我就住在你北京家的附近,说一个单位:二所,在一所大学后面,你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们全系统的人都等着请你吃饭,终生管饭的哦,看你迟来到几时!
  ---------------------------------------------------
  如果不熟悉木樨地南北里,我保证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故意说的是“二所”,昨天还有一个朋友误会是看守所之类的,其实不是,她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孙维正如我说的,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当时此楼刷新速度极快,如果不心里明白我在说什么,孙维不可能对我这个ID有印象,因为我说的全是含糊其词的话,而且极短;
  然后我看到一群水军在造谣说24号楼是新楼,我忍不住又辟谣说不是,为了取信于众,我说了说24号周边的详细情况,以及这幢楼显得新是因为08年奥运时粉刷了一遍,因为此楼在西长安街上。我请水军提问和反驳,但不论孙维还是水军,无一人开口。虽然我发了几帖,但当时洪水滔天,帖子会瞬间被冲得无影无踪的情况下,如果不是住在木樨地北里的人,应该会忽略我或者说错些什么,那反而可以证明孙维声明真的是被盗号了,可孙维什么都没再问,因为她知道实情如此。
  案件终有一天会重审,也许时间不会太久了,看你嚣张到几时?(我的回帖)
  问题是,我根本就不是凶手,根本就是没有直接证据,现在是无罪推断,疑罪从无。。。懂?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蛋疼 (孙维的回帖)
  不是我说我是她的邻居威慑了她,是我说的“说一个单位:二所,在一所大学后面,你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的所有答复都是针对于此的,没有直接证据,所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也对她无奈,别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了,不是指网友,是指警察和刑侦技术,正因为她略一点就透,不是正足以证明她熟悉木樨地南北里吗?哪个盗号者一听“二所”一词就能BLABLABLA一大堆?近日又见她仍一如往昔的不知悔改,又冒出来否认孙维声明这个ID是她本人,我没有其它证据,就把我当年和她的一次交手贴出来,从一个侧面证明孙维声明是孙维本人无疑。
  我只是一个普通网友,无法为朱令和正义做更多,但以上的帖子也算我略尽心意了!
  顶,扩散


1楼2013-06-02 14:47回复
     欢迎你多多发言。孙铊说她号被盗了的事情本来就骗不了人。大家都乐得看她表演罢了。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一个人撒了一个谎,就会用一百个谎来圆这个谎。于是她撒的谎就越来越多,简直就是个不归路。现在孙铊就在这条路上。她现在也很纠结啊。她不出来水这个贴来,又怕这个贴一边倒地把铊给坐实了。她出来水吧,呵呵,大家乐得她来水。她再高明能有多高明呢,只要有一天国家开口喊查这个案子了,不说什么直接证据早已灭失了,单就这个贴子里面的证据,就够反推她的罪了!呵呵,我知道孙铊在监视着这个贴子的,所以孙铊你听好了,不管你怎么做,错了就是错了,还是赶快去投案自首吧!


    2楼2013-06-02 14:49
    收起回复
      2025-08-24 03: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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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尽自己的能力扩散消息,让更多人知道


      4楼2013-06-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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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朱令,关注正义。


        IP属地:广西7楼2013-06-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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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心人,顶起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3-06-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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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福建9楼2013-06-0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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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3-06-0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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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谎言总会有揭穿的时候。
                自作聪明的人。
                最近看《闯关东前传》,第20集里边有几句话说的好。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天知地知的事,早晚会你知我知。


                12楼2013-06-02 18:08
                收起回复
                  2025-08-24 03: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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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扒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6-0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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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有利于推动朱令案重启的帖
                    子一定要顶
                    凡是知情人曝光内幕的帖子一定要顶
                    凡是有利于网民了解案情的帖子一定要

                    凡是谴责投毒凶手和水军的帖子一定要

                    凡是孙铊水军的帖坚决不进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3-06-0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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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3-06-0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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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3-06-0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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