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凉茶是在清道光年间,由广东鹤山人王泽邦创立的。1883年,王泽邦辞世后,儿子王贵成继承王老吉凉茶祖业和配方,并继续在大陆传承。民国时期,王老吉以葫芦招牌在中华民国政府登记注册。新中国成立后,王老吉凉茶产业在大陆第四代传人手中经历了公私合营,包含配方在内的王老吉祖业变身国企,使后来的王老吉大健康成为王老吉凉茶在大陆唯一的合法传承实体,发展至今,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官方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2006年,国务院将凉茶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王老吉凉茶拥有凉茶10、11、12、13、14、15号秘方及专用术语。“申遗”成功的凉茶品牌王老吉将受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及我国有关法律保护。
2006年,国务院将凉茶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王老吉凉茶拥有凉茶10、11、12、13、14、15号秘方及专用术语。“申遗”成功的凉茶品牌王老吉将受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及我国有关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