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文收列的9353字数之中,形声占据八成以上,许氏在释义之后,必以“从A,B声”解析字形,这是形声条例或术语,B和所谐字头必定同音。
(唐人妄改说文,一个关键原因是汉唐之间语音有了变化,谐声的母字和子字的语音关系脱节了,如删去一个“声”字,“从AB声”遂变为“从A、B”,这样形声结构变成了会意)
2,吾、语,同音,它们的声母是“疑”母,这个声母是舌根鼻音,就像今天的方言口语“我、爱、俺”的声母。中古之后音变,它们分化了。这里说来比较复杂,不赘。
3,声符表意的问题。晋代就有人零星发现了声符的意义蕴含,宋人有较多的阐发,后世概括为“右文说”,清代段玉裁更在其 说文解字注 中推阐此理,“凡B声皆有*义”。这是一个法则(尽管不少学者认为片面,我认为声符有义是训诂的基本原则)。说到“吾”,五声。五声字(包括它的下级谐声 吾声字)带有相对、相抵、对立之类的意思,语、牾,另有一支是明白、清醒的意思,如 晤悟寤 等。由此推断,语 并非平常的说话,而是一种质辩、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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