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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暗黑破坏神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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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此帖自2007年7月正式发布生效,因不明原因重发。禁水。  


正文:     
1.请勿发表一切违反法律或相关规定的帖子.以及商业性质广告帖,病毒帖,与暗黑无关的各种宣传帖,人身攻击帖,争议性话题帖。     

2.本吧禁发人民币及变相人民币交易帖。暗黑吧为暗黑玩家讨论交流技术心得之用,不提供交易平台。     

3.提供暗黑资源下载者需提供安全有效地址,综合性下载网站请直接给出暗黑下载页面。需要注册,积分,付费等附加条件者请于主帖说明。     

4.暗黑吧不严格禁止灌水,然而禁恶意灌水(判定见后文),首页纯水主题超过三个时,吧主将酌情进行清理。对于恶意灌水警告无效者封,情节严重者不经警告直接封锁ID/IP。     

5.恶意灌水判定:     
-短时间内发表大量相同内容帖子的(鉴于手机发帖存在BUG,酌情放宽处理)。     
-短时间内发表大量无实际意义帖子的,如“顶”,“路过”,纯无意义字母符号帖,大量纯引用他人回复等。     
-大量顶起老帖和已解决问题帖构成刷屏的。     
-在回复中发表大段与主题无关文字或帖大图影响他人正常浏览回复的。     
-将可以在一帖内发完的内容拆成若干帖,影响他人正常浏览回复经警告无效者。    
-大量发表含有易引起他人反感内容的。     
-发表其他违反第一条规定帖子的。 
鉴于有人对灌水程度提出质疑,我在这里具体一下:
连续发无意义帖子5帖,将直接封锁ID,请大家注意,连续发4个无意义帖子,根据情况,也可能会直接封锁ID。
版聊超过1页,即为恶意灌水,参与版聊超过10帖者,都在封锁范围内。

6.发帖请注意格式,问题最好在标题中有描述以便解决。提问前建议先于置顶和精品区查找资料。发帖注意语言文明,涉及人身攻击或带有侮辱性言辞者吧主有权删除。     

7.请勿使用不恰当ID,包括含有攻击、侮辱、挑衅、猥亵等内容的词汇,以及与其他用户ID名称相近的ID并可能引起争执的,尤其不允许恶意仿冒吧主及管理员ID,吧主有权对如上述ID进行封杀。      

8.对于违反吧规的帖子吧主有权直接删除,情节严重或经警告无效者直接封ID/IP处理。对某些特定人员,已宣告为不受欢迎ID的,暗吧拒绝其ID与马甲进入,一经发现立封。     

9.对于吧主处理有意见的,请点击贴吧右上角“贴吧投诉”。     

10.除以上规定外,各吧友仍需遵守《百度贴吧协议》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意见欢迎跟帖提出。     

补充说明:     

1.由于百度系统原因,某些含网址或特定词汇(我至今也不知道都包括什么)的帖子可能发表正常,然而一段时间后无故消失。此BUG容易引起下载帖失效。届时吧主将删除全帖,请宣传者另开新帖发布,今后不一一说明。     

2.百度贴吧管理协议:http://post.baidu.com/eula.html    
 
另外更正一些吧友的错误观点
百度作为一个免费网站,没有任何属于吧友私人的东西,包括所有ID,所有帖子。都为百度所有。
欢迎大家对贴吧的发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IP属地:江苏1楼2007-07-25 20: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