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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几篇堪比传说哥的经典DOTA短篇小说,喜欢的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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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火枪不死,UG就不会超神。火枪能不死吗?不能。所以,UG注定超神。“哥很无奈,尽管哥一直保持着距离,但无奈还是被巨魔那SOLO王近身了,矮人天生腿短跑不快…”,《火枪回忆录》第八章,里面这样写道,“但即使是这样,哥还是顺利磨掉了巨魔一大管血…”“UG…他没令哥失望…”“哥死不足惜。一将功成万骨枯…王,向来是踩着别人的尸骨爬上去的…何况这次诞生的是神…”“哥的目的达到了,沙王也可以瞑目了,只是……战斗还远没有结束…”“你觉得呢?呵呵…”


IP属地:云南550楼2013-05-2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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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篇章:UG的崛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他是一个鬼,别人都这么叫他,仿佛一切都不曾存在,然而他却一直存在着。你能感受到另外一种别样的惊梀,他是超越时空的存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在你身后悄然出现,然后,刀起头落。他是鬼,却更像是一位堕落的神。然而,在火枪眼中,他做的远远还不够。尽管,在火枪死后,对方已经红血的巨魔被他一刀腰斩,随后,在已经形成合围的骷髅王和屠夫之间,他消失于茫茫树林之中,仿佛他未曾来过。


    IP属地:云南551楼2013-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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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0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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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场比赛还有四个人物没有出现,这并不是因为哥的疏忽,而恰恰是因为哥的光芒万丈。太阳底下,怎么能容得下阴影呢?在哥这样的人物面前,任何凡夫俗子都得沦为配角。哥的一生,走南闯北,粉丝无数。哥走到哪,那些粉丝就跟到哪,比如说对方的屠夫和SNK之流。可惜啊,哥有菊花初长成,奈何不断背,所以哥一直躲着他们。但其实也是不胜其扰。某日,哥于下路练习瞄准射击,那两条粉丝也跟着哥到了下路。哥果断匿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是哥最经常用的招儿。那两条粉丝见哥在塔下匿着,也是索然无味,先后打道回府。时值队友沙王从中路赶过来,在树林里猫着,打算密谋一场GANK。


      IP属地:云南552楼2013-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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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王(盟友):“火枪,准备”。矮人狙击手(盟友):“等等”。哥果断从开档裤里掏出珍藏多年的宠物J,这宠物J自从跟着哥一起从温泉出来之后,和哥走南闯北漂泊半生,向来不离不弃。哥这次将它掏出来,顿时泪流满面。小J很乖,在哥的授意下从沙王面前掠过,叭哒叭哒勇往直前。沙王(盟友):“……”。哥来到沙王身边,惆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沙王,在战术这方面,你还有很多是要学习的。哥的小J顺利地出现在那两个粉丝的视野之内,顺利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顺利地把他们引向沙王与哥这边。不愧是哥的小J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在书房里呆久了会染上书香,同样道理,一只J在哥的裤裆里浸淫多日,自然也会魅力无穷。


        IP属地:云南553楼2013-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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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的小J顺利地引来了屠夫和SNK。屠夫和SNK落入了哥的圈套。木哈哈哈~~哥的战术真TMD成功啊!屠夫~你叫吧~尽情的叫吧~就算叫破喉咙也没人应你的~!SNK~你颤栗吧~尽情的颤栗吧~就算你被哥吓破胆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然而...几十秒后...LV9矮人狙击手已经阵亡...LV11沙王已经阵亡...
          沙王(盟友):“貌似我们打不过他们”矮人狙击手(盟友):“是的”沙王(盟友):“怎么办”矮人狙击手(盟友):“凉拌...”上路UG无奈地摇了摇头,道:“两个呆B...”


          IP属地:云南554楼2013-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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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G的王朝陨灭了,于他的一枪中。那样重,而他是那样轻。历史留给弱者的位置总是那么的局促,甚至还来不及让后世人去考究,火枪开的那一枪,究竟是为何?然而,结局已经注定。近位的中路被天灾推平,UG的超神被终结。而火枪,肩上扛着那把老式步枪立在温泉里,一动不动,俨然一座雕像。惆怅地望着远方,谁也不知道火枪在想什么,瑟瑟秋风苍老了他的容颜,同时也带来了UG的问候:“我#%!×(和谐省略)……火枪你快去守塔啊!”。“哦”了一声,火枪出去了。


            IP属地:云南555楼2013-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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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结果,却远远还不是结局。那结果起源于一次GANK,进而引发了一场团战。谈起那次团战,就不得不介绍队友敌法和哥这两个起到关键作用的人物。敌法的关键,是因为他一直对着SNK狂A,不断地削着他的魔。而哥的关键,在于哥那决定胜负的一枪。哥的那一枪,精妙绝伦,在SNK还没low.mana的时候果断秒了SNK。之后,SNK满状态复活,一锤子打翻了威风八面的UG,这间接导致了UG的死亡。近位的神就这么地倒下了。哥的关键,不言而喻。


              IP属地:云南556楼2013-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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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有个王,为了博取MM一笑,不惜一骑惊尘千里溅血,只为了一串荔枝。从前的从前也有个王,为了博取MM一笑,不惜登上遥台烽火戏诸侯。从前从前的从前还有个王,为了博取MM一笑,不惜自毁锦缎三千终日酒池肉林。人生就像一个茶几,上面躺满了杯具,即便是王也不能例外。强大如UG,披上了黄金甲,杀成了神,最终也难逃一死。火枪,他死成了鬼,却得以永生。每一种境界,发挥到了极致,自然会有一翻韵味出来。尔闻幽雨蝉鸣,吾自床上呻吟。究竟哪一种才爽,其实哪一种都是美不胜收。UG,你可知道,其实你跟哥没有什么不同。


                IP属地:云南557楼2013-05-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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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0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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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好像人们经常在讨论,珠穆朗玛峰和东非大裂谷,哪一个才是自然的极致。每次遇到这样的问题,哥都不禁宛尔。可叹世人都只看到珠穆朗玛峰的直上云霄的巍峨,却永远也品味不出东非大裂谷沟壑嶙峋的幽远。


                  IP属地:云南558楼2013-05-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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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计算。仿佛一切都在你的计算。十五分钟先锋二十五分钟辉耀三十五分钟超神,你披上了黄金甲,灵魂跟着手中的神兵一起散失,你开始狂傲起来,渐渐地迷失了自我。神兵是受到诅咒的灵魂,拥有的越多,所受的伤害就越大。神,向来是个异样的存在。中世纪曾经有个神被钉上了十字架,为何你还执迷不悟。手中沾染的鲜血越多,所受的仇恨就越大,在杀与被杀之间,你踏上了那条不归路。天涯,天涯,何处是天涯。如果天也有崖,那底下定是地狱,你在堕往地狱的悬崖边上徘徊。其实你不必可以孤独,你的队友一直默默支持你,只是你一直看不到。你是个正在走向堕落的神,也许你死了,反而是种解脱…


                    IP属地:云南559楼2013-05-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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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二篇、那火枪真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你玩过DOTA,你一定会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个英雄,它获得了专利。它的专利,在于秒人于一瞬。路人甲选择了矮人狙击手。路人乙(盟友):“靠、火枪”。当…路人乙离开了游戏。当…路人丙离开了游戏……专利的力量是伟大的,比如说麦当劳和肯德基分别获得了售卖汉堡包的专利,那么别人如果想卖汉堡包的话,就必须给小店美其名曰“麦肯基”,但无论它是叫“麦肯基”还是叫“鸡啃麦”,都已无法抹去自诩为山寨的阴影。火枪的IMBA也在于此,如果队友选了火枪,那么无论你玩哪个英雄,都无法令你摆脱这场比赛随时都有可能悲剧的阴影。这本身就是个悲剧。而在DOTA的世界里,悲剧是会时常发生的。比如说,你是电信的主却进了网通的群,你杀成了神而队友却死成了鬼,你迎着炮火冲进人堆里想放大却尴尬的发现魔不够……还有好多好多不胜枚举。唯一能阻止悲剧的方法就是马上AG———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哥是大神,犯不着跟这群NOOB一般见识。于是,各种中途退的大神如雨后春笋在各大平台纷纷出现。


                      IP属地:云南560楼2013-05-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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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今时今日玩DOTA,你要有随时随地接受队友“当……”的一声洗礼的思想准备。别怪队友,也不要悲天悯人,这是火枪效应发展至今的必然现象。亚热带的一股小气旋都有可能形成飓风,何况火枪乎。十个火枪九个菜,不知是因为玩火枪的人多了才出现的这句话,还是因为这句话才导致玩火枪的人多起来。很难想象能有一个英雄具备火枪这样的人格魅力,只要它一出现,立刻成为敌我双方关注的焦点———队友看你怎么死,敌人想着怎样将你换成现金。


                        IP属地:云南561楼2013-05-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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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枪是一座高山,让人叹为观止。所以人们才会前扑后继地去征服。它又是一个低谷,让人望而却步。各种大神纷纷栽倒在那里,终日不见阳光。它是难以征服的,却又是让人趋之若鹜的。人们对于难以征服的事物往往表现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向往。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冲动,一种溯古流今的本源。当你有一天,你征服那个制高点,你才有了俯瞰众生的勇气。VIGOSS是神,他征服了火枪,他手下的火枪是灵动的,像一只精灵,华丽的上演了一幕神话。神话有很多种。一种是台湾反击大陆,一种是罗蜜欧爱上了猪八戒,这些都是荒诞的。神话本身就是荒诞的。所以玩火枪,才会让你显得离经叛道个性张扬。世上能成就神话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往往沦为了NOOB。NOOB也有很多种。我左青龙右白虎,一脚踩死一只小老鼠,这是NOOB。我巨魔出刷新狂战配小强,这也是NOOB。NOOB不是菜鸟,菜鸟是骨子里的,而NOOB是表面的。而哥,正是一位脱离了vegetable.bird大军而又保留NOOB本质的DOTAER,用队友的话说,就是那火枪很二。


                          IP属地:云南562楼2013-05-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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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人拥有极高的APM及码字能力,深得中华上下五千年骂家文化之精华,谈笑间,菜鸟灰飞烟灭。


                            IP属地:云南565楼2013-05-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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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05: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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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哥曾经超过神,只不过条件很苛刻。用科学的解释就是:在理想状态下,火枪是有可能超神的。首先关于理想状态,就是指在某些不可能达到某种目的的状况下某些人意淫出来的有可能达到某种目的的状态。比如说,ZEUS跳大五杀了,那是因为出现理想状态了;你挂了,那是因为不存在理想状态了。换句话说,在理想状态下,火枪一个大是会贯穿对方五个英雄的。这就是这种假设的IMBA之处,在这里不得不感慨科学的伟大。


                              IP属地:云南566楼2013-05-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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