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吧的吧主(
@童话破灭oO )能看到,我说一下我的看法,对事儿不对人,发言客观与否自行判断。首先,一个号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一个人使用的,无论贴吧、淘宝、支付宝还是QQ,所以发生了事情时,追究这个id所有人的责任是理所应当的吧。
@zyx110797 和
@valentine 以方便出笔为理由公用一个贴吧id:zyx,共用一个淘宝、支付宝帐号(暂不爆),( QQ证据暂不够充分),如果按照委托的概念来讲,这就是全权的授权,如果问题发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并有共同赔偿的义务。比如说,担保,凭什么担保,如果出现问题,担保人是需要赔偿的,不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问题,譬如法人等概念。如果有兴趣可以看一下我的帖子和之前的纠纷,不能说z同学行骗,但是至少他在交易中是明知valentine有问题,还把各个id共享于他,这是等同放纵的。但是很显然,第一次的纠纷并没有让
@zyx110797 学到些东西,继续重复同样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