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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sdsyd_too第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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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远东先生,本来我原谅你年轻,对你的反目成仇不加理论。现在是蛤菌蚣、虾龟蚣(hajungong)顶了你的帖子想羞辱我,我不得不说出真相。我只是说出你曾经说过的话,你能体谅我吗?
《徐迟保留素材...与从未企图由证明1+2去证明1+1》
(http://tieba.baidu.com/p/1823741458 )
sdsyd_too在3楼指责王晓明的素数公式的错误。又在4楼列出他认为的具体错误。(后来,他把3楼的内容删除了。)
我在6楼是这样写的:
答3楼:您找错门了。但您很认真,以下意见供参考。
①此文刊在某杂志上,您可以向该杂志指出错误。 【他做到了,听说还发表了。】
②据说此文已被剽窃,您可以告诉剽窃者,何必呢。
③您可以直接在此文作者的帖子中进行质疑。 【他做到了。王晓明也回答了。】
④您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帖子对此文进行批判。有许多人对我的帖子不感兴趣,不会有人看的,您是浪费时间了。【他做到了。】
Sdsyd_too在7楼是这样写的:
哦,原来如此!谢谢xpt1937 先生的指点。
说到浪费时间,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认为在这样的空间里面JJYY确实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今天经 xpt1937 先生提醒,我决定不再重蹈覆辙,还是幡然悔悟,回头是岸,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纯粹的数论研究中去。
再次谢谢你, xpt1937 先生。(后来,他把7楼的内容也删除了。)
我曾经在二个帖子中谈我的感想。我对石修光老兄这样说的:
他能“不再重蹈覆辙,还是幡然悔悟,回头是岸,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纯粹的数论研究中去。”——他真是迷途知返、立地成佛,这是我在这里的值得高兴的收获,我们作为志愿者,是不是多做点这样的工作。
我看到你也做过这样的工作,二个人一起做,效果会更好一些。


1楼2013-05-21 11: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