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前年我也遇到类似情况。在一家工厂做流水线,我没有告诉主管我只做临时工(暑假工),因为我知道工厂不会要正在读书的学生。做完一个半月我提前一个礼拜告知主管我要辞职。主管不答应,后来我要求见老板理论也没有结果。第二天自己上网查了下资料:只要没有签合同的就算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偶尔会措词不准),单凭这一条就可以去劳工局告它,后来自己打电话咨询了劳动局相关人员,被告知他们也只会负责协调,你需要收集一些类似工资条的证据这样劳动局才会有理由信服你而不是某个店。并且可以告诉你没有签合同的还能领到双倍工资。就是凭借这一点我向主管及老板晓以利害,最终拿到了工资。(纯粹个人经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