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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绝妙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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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5-15 10:35回复
    李清照 | 问君何事轻别离 (一)

    我不过是偶然来到这个尘世,我也知道,我不过又偶然遇到了你。
    我卷起珠帘在西窗读书,窗外的野草长得没心没肺,它们在角落里恣意地绿着,或许到了明年的这个时候,它们早已经变作泥土。书上有欧阳修和苏轼的词,那些字句已经到了我灵魂的深处,但我还是有些意犹未尽的味道,他们都没有说出我想说的话。
    我在这个院子里住过十八年,院子里的青梅树是我亲手种下的,它长得太快了,几年工夫就超过了我的个头,如今已是枝叶阴阴子满枝。它曾很多次听过我的琴声,它不言语,我就当成是它对我的赞美。
    父亲的客人都夸我聪颖、可爱,他们还喜欢拿着我的词刻意地恭维,但我不喜欢他们。
    我有些隐隐的寂寞。
    你来的时候,我和鬟儿正在庭院里看蝴蝶,一抬头,它落在了你的肩上,我想,它肯定是被你的眼睛吸引了。
    还有我。
    你当时的白衣纤尘不染,笑得沉稳和敦厚。我赶紧拉着鬟儿向内室跑去,当走过青梅树时,我忍不住回了一下头,青梅的味道有些酸涩得撩人。
    后来,我就成了你的妻子。
    两盏垂着金色流苏的八角薄纱大红宫灯,悬挂在屋子中央,把四壁映成了一片绯红,如同我的脸上。明诚,这是在梦里吗?从今我和你又该有着怎样的生活?我不愿意再写那些词了,我想一心一意地做你的另一半,你生命里的所有必须刻下我的痕迹,我要日日与你相见,日日相见日日新,我们就这样相对到老,少一分少一秒我都不答应。
    彝器、书帖、字画占据了你很多的时间,我不怪你,我愿意陪着你,我要进入你沉浸的世界,不再有一丝的隔阂。我甚至愿意当掉的我的首饰,去帮你收集你钟爱的金石。真的,明诚。
    你去大学读书,每月朔、望才能请假回来,尽管同在一个汴京城中,但我仍觉得如隔着迢迢云汉,半月一次的相逢,我把它当做一年一度的七夕。
    这天是上元节,花市灯如昼的日子,也是你回来的日子。我换上一身男装,头戴绣花儒巾,身着湖色棉袍,足登粉底缎靴,想必也是眉清目秀、风度翩翩的吧。走进你的书房,你惊讶而又有礼地起身让座,恭问大名。我忍不住笑,看着你傻傻的样子,你一把把我拉进怀里,说是要惩罚我捉弄你。
    你带我穿街过巷,来到相国寺,然后又在流浪艺人的担子上买了些小泥人。这就是你给我的惩罚吗?让我第一次走出大门来到人来人往的街上,看着芸芸的众生,再看着身边的你,幸福得铺天盖地。
    一剪梅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你将要去山东,我将这首词写在一幅锦帕上送给你。我没有想过它会流传千年,我当时只想让它陪伴你秋日秋风萧瑟、长空如洗的行程,微寒的夜里,让它贴着你的身子,你一定不会孤寂。
    但我却无法料中故事的结局,等到你去世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你所给予我的惩罚,就是永远地离开我,甚至不给我一点点将你寻找的机会。
    残忍而决绝。
    真的,明诚,我真的不想再提起那只笔,不想再写词曲,这个世间已经没有我的知音。柳永的词太尘下,苏轼的词只适合读,却不适合唱,而曾巩的词连读都读不得,但我真的没有和他们一较高下的心思。只是,如果不写出我对你的思念,我该怎么打发剩下的没有你的日子?
    请等着我,明诚。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6楼2013-05-1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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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16: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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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 游 | 玉骨久埋泉下土 (二)
      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他开始了一生漫长的游历,他不知道离别的距离有多远,那用舟马丈量的,可是生死之间的相隔吗?只是这路,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生死与离别,由不得他来支配,他只能如中蛊一般在走走停停的疲惫中喝着陈年的旧事,一场追忆的大醉就是一生,冬去春来,江南塞外。
      当年他在沈园墙上亲手写下的词,如同元朝釉瓷中的那一抹红色,有些沉默古朴的惊心。第二年,她又来到沈园,他和她重逢的那个季节,那个地方,她看到了墙上的词,一读竟已成诀别。
      她也在墙上留下了一首《钗头凤》,要知道,她的才气原本就是不输于他的。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这个世界太满目疮痍,她说。
      曾经我以为一定能和你执手偕老,但我没有等到最后的结果。爱人,我有些累了,我的眼睛已经无法再闪亮。
      死亡就没有了疼痛,闭上眼,一切都没有开始,没有开始爱你,没有开始离别,当然也就更没有我和你缘分的结束。
      于是她在秋意萧瑟的时节化作一片落叶悄悄随风逝去。她才二十八岁,上天残忍着睁眼无声。
      绝望的忧伤弥漫着他的诗稿,或许浪迹天涯,是他对自己最彻底的惩罚,他没有一天解脱过悔恨与回忆的枷锁,直到死。
      他在那些我们已经看不见的山高水长中踉跄而行,在小桥流水的夕阳下驻马长望,在西风雁阵的关山外茫然四顾,在柳烟莺啼的江南细雨中倚断栏杆,在暖风熏人的临安城里疏檐听雨,在驿楼明月的汉唐古道上涕泪如流,在潮声四起的石头城边午夜梦回。
      或许还有章台醉酒,楚馆揽娇。
      只是他一刻都不曾忘记,原来遗忘也是一份需要用一辈子去好好经营的事业,早一点或晚一点都无能为力。
      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帐然。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无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疑是惊鸿照影来。
      ……
      沈园是他一生无法解开的心结,是他埋葬爱情的坟墓,他将自己的灵魂留在那个重逢的春日,一转头,就已经数十载匆匆而过。
      没有了她的尘世数十载。
      叫人难过得体无完肤。
      朝中措
      怕歌愁舞懒逢迎,妆晚托春酲。总是向人深处,当时枉道无情。关心近日,啼红密诉,剪绿深盟,杏馆花阴恨浅,画堂银烛嫌明。
      他带着疲倦的沧桑和斑白的两鬓又走回了故乡,那个有着沈园的小城,当他路过石板街上平凡人家的门口时,他们正在用菊花装填一对对枕头,他们说,菊花枕可以祛病酣眠,做个长久的好梦。
      他潸然泪下。往事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只要他一停下来,瞬间就可以将他淹没。曾经她做的那对绣花枕头已经香尽成灰,做枕头的人,也变作一滴泪,成为留在心口的一汪柔软。
      采得黄花作枕囊,曲屏深幌闷幽香。唤回四十三年梦,灯暗无人说断肠。
      诗词里,相思缠绵绕骨,无可逃脱。
      沈园近了,梅花依旧寂寞地开着。但沈园的主人已经换了三个,当年题《钗头凤》的半面破壁,事隔四十年字迹也已经模糊了,莫非这尘世间再没有一样东西是永恒的?
      “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他选择了将余生留在沈园附近,四十年的怀念,世上不知有着多少的人事变迁。这一生,他都在为爱忏悔,窒息的爱情,真挚而无可诉说。
      仿佛是命运的注定,八十五岁那一年的春日,他忽然感觉到身心爽适,原本准备上山采药,但因了体力不支,行至半路折往沈园。他写下最后一首沈园情诗:“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离园不久,他终于追随着她去了死亡的家园。
      一切都已经结束,半生凄苦,梦里纠缠,还有总也不肯撒手的黄泉碧落两幽隔的思念,戛然而止。
      不知道有没有来世。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3楼2013-05-1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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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弃疾 | 红巾翠袖英雄泪 (一)
        青玉案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在倾城狂欢之中,他却置意于观灯之夜,与意中人密约会晤,久望不至,猛见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因为失去,所以寻找,大多数的事情无非如此。
        我用最坏的恶意揣测辛弃疾的心境,料想他必然无法参与,无法加入,这种情愫或许来源于他的自知之明,知道这一类型的世界不属于他,他的道路不在铅华俗世中,在梦中那种透彻到骨子中的愿望,只是与现实差距太远。
        对辛弃疾的印象来自于中学课本,那里有他的《破阵子》,他仿佛对“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情有独钟,除了在他的词中一再提及,大谈“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的豪情壮举,后来更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在这一点上,他不是一个只会吟风弄月的勾栏子,相反,他是一个乐于沙场秋点兵的将军。
        弃疾出生之时,济南已为金人占据十二年,汉人的待遇可想而知,去年为人,今世被锁,生生世世,不见故国。或许天性中的不屈,或许看尽了泉城遍地雉尾貂裘的征服者,二十一岁时,他便参加耿京率领的农民义军,坚持抗金。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这是多么精巧漂亮的图画,直到我到过杭州,才知道原来宋廷为何偏安一隅,那里欢愉明亮的色彩,远胜封狼居胥的快感,复杂的、名贵的、庞大的、甚至皇权至上的荣耀,在唤起眼中的亮光,舌底的热流这回事上,并不就能像江南秀色这样一击而中神经中枢,干脆利落。
        于是很不幸,辛弃疾的一腔热情,并不能任由他挥洒,他的天性令他追随强者的脚步,甚至超过强者,但现实,却必须接受被弱小者围攻啮咬的状态。
        这样的豪情,让他变得大声鞺鞳,小声铿鍧,横绝六合,扫空万古。单骑突袭敌营,活致贼人,这样的壮举也为他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惜,这种男子气,只属于他和岳飞这样的人,让他卓尔不群却特立独行。
        但世人依然在醉生梦死里。
        或许,临安城中的人们,需要的并不是真正的充分陷阵,只是酒后的豪言,英雄的故事。辛弃疾也只能永远做一个烽火狼烟中的独行者,供欣赏他的人欣赏,悲伤他的人悲伤,嘲笑他的人嘲笑。
        那些隐藏着刀光剑影的生活,那些梦想,它们使一个人的生命被燃起火苗,放出光芒,却只能照亮他身边。
        或许,辛弃疾只是斑斓星河中的一颗传说,是无数女子心中的英雄,但却像是劈头绽开的烟花,辉煌一瞬,一瞬便逝。
        观者欣喜,燃者落寞。
        就是这样。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5楼2013-05-1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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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基 | 万里封侯非我愿

          今年的秋天,比往日来得诡异。待在家里是察觉不到的,一走到路上,借着草木知秋的小道消息,才能感知到秋的再次来临。
          街边的树叶红黄参半,落了一半,还有一半不复夏日神采,以锈绿色的身姿,疏疏朗朗地赖在枝上,一早起来就开始阴沉沉的下雨,冷雨嘈嘈切切下了一天,到底也没有止住。到了晚上再出门,雨还在下。市中心的夜空是一种即将凋谢玫瑰的灰色,红灰掺杂的天幕下,有的是急匆匆来往的车流灯,清浅河底的游鱼一般。
          在稀落的雨幕里,游鱼也格外眼波流动,叫人想起华丽糜烂的大都会。然而我所在的城市,却是这么个循规蹈矩、慢脾气的自由的老城市,即轮不到她华丽也轮不到她糜烂,所以格外觉得无味。就是雨夜里的这一点点妩媚也极有限。
          心中不尽开始惋惜,又立刻成了浮躁,惹得自己连骂浮躁。
          迷恋都市夜色之人,多是与这俗世牵连不断的人。连同我,都不能和这华丽景致做长久分别。
          只因,繁华未见够。
          因此便由衷地佩服一类男子。他们一直置身公众之中,在那万人中央,享受无上荣光。但他们自己却觉得自己再普通不过,而且长时期的高处封闭,已经和天地疏远了,不算得真正的世面。
          往日的感情天真,内心单纯,都成了奢望的姿态。
          这样的人算起来,鲜得又罕见。然而留心史海,总能觅到一二。
          如梦令
          一抹斜阳沙觜,几点闲鸥草际,乌榜小渔舟,摇过半江秋水。风起,风起,棹入白苹花里。
          看过刘基的《如梦令》,便为残阳一抹,闲鸥几点,那极悠远淡雅的景所动,再品秋水荡舟,风起白苹,更是风韵别具,令人神怡。
          知道他的时候,并不是因为他的词之美,只知道这个字伯温的男子,有着诸葛亮一样的狡黠与智慧,堪称一般神仙一样的人物。
          再看他的生平,元末进士,曾任小吏。后又弃官归里。明太祖朱元璋起事括苍,聘其至金陵,佐太祖定天下。高官显爵自然是不必说。
          出乎意料的是,他很快又不问俗务,归家务农,连见到县令都秉承温良恭俭让的教条。
          在明初的大戮功臣中,刘基并没有遭受到兔死狗烹的命运,以疾自然驾鹤西游。于是便有人称他明哲保身,认定了是一条韬晦之计。
          这条道理,可以解释一些聪明人的行径,然而这却未必是刘基心中的盘算,本来这个男子,就如同一朵深谷中的幽兰,应有的归宿,是在山中独自灰化成泥土,如果在厅堂之上,供奉温室,沾染人间的温暖俗气,倒失却了本来面目。
          他渴望回归的生活,早已有词为证:
          语燕鸣鸠白昼长。黄蜂紫蝶草花香。沧江依旧绕斜阳。泛水浮萍随处满,舞风轻絮霎时狂。清和院宇麦秋凉。
          一首《浣溪沙》,燕语鸠鸣,蜂蝶带香,江绕夕阳,水满浮萍,轻絮舞风。写尽初夏时的自然风光,麦熟的芬芳,收获的欢愉,让人不尽喜悦。
          那种清洁泥土的原本气味,才是他最向往的神韵。
          与许多洁净的男子作倾心之谈,都只在他们身上闻到干净的芳香,那味道不同于任何后天的雕琢与装饰,只是最原本的味道。
          这样的男子,会用最朴素的心思与女人沟通,效果却出乎意料的好,远胜一切费尽心机的捉摸。言语之间,已经不知不觉地埋伏在你心底的某个角落,然后出来,然后一举占领。
          萋萋芳草小楼西,云压雁声低。两行疏柳,一丝残照,万点鸦栖。春山碧树秋重绿,人在武陵溪。无情明月,有情归梦,同到幽闺。
          看着他的《眼儿媚?秋思》,就知道他必然是这类男子中的一人,词咏闺中秋思。上片写楼头秋色。草绿原野,念游人之不归来;雁唳长空,盼音书之莫至。依依衰柳,一抹斜阳,万点寒鸦,千山栖宿。
          这些铺陈,并不是辞藻的堆砌,也绝对无关寻章摘句的文抄公。有的只是潜伏的观察。
          下片写秋闺念远。秋日风物,凄凉萧瑟,况树又重绿,而游人滞留不归。绵绵相思,何时能已。眼前明月照空,魂梦遥牵。有情无情,并到幽闺。岑寂之感,更复何如。
          这便是那一举而出的占领,领悟了远游人惦念家里的魂梦。手段迅猛高妙。
          和这样的男子在一起,令人舒适又起疑心,即使是再多尘世阅历的女子,也会在他的聪明与纯净前面败下阵来,前半生的心计用尽,让他对于任何人的一颦一笑都了然于指掌,他的纯净又是女人歇息的最好港湾。
          品性温厚纯良的男子,为偶最恰当不过,女人对这样男子,难免最彻底的爱慕。
          那种对自我的认同和坚定,才是真正的重量。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7楼2013-05-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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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兰性德 | 无那尘缘容易绝 (三)
            他从康熙盛世的明灯黄卷中走来,从诗词里衍生出一个传说,清月如辉,泼洒一身,光彩夺目。大清朝的文采、婉约、多情和俊逸,都被他一个人全占了去,没有留下多少分给别人,就连曹雪芹似乎也有些逊色,不是吗?在俊逸和家世上,曹雪芹怎么能和他相比?
            他是纳兰性德,虽为满人贵族,却是词人中的翘楚,飞扬的文采让天下人为之侧目。满人马上打天下,却依旧得屈服于汉人的文化思想,于是文治武功的康熙皇帝便鼓励八旗子弟们在弯弓纵马之余,读起圣贤之书和诗词曲赋。
            他是大清的宠儿,十岁写诗填词,十九岁中举,二十一岁中进士,青春年少,文采风流,端的是璧玉一般的人物。可他又并非身无缚鸡之力的孱弱书生,而是斯文中透着英气,儒雅里带着十足阳刚,身为满人的他,从小接受骑马、射箭、格斗的训练,二十一岁时就被任命为三等侍卫,陪康熙出征、狩猎,深得皇帝的喜爱,很快就升为一等侍卫。
            这是个完美得不似这尘世里的人,俊逸潇洒,家世显赫,气质清贵,少年得志,才华出众,卓尔不凡,雅量高致,名士风流,文武兼修……几乎男子所应具备的所有优点,他都一一点缀在自己身上。
            这样的人,怎么能没有爱情?
            她是和他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温婉端庄,知书达理,期期然地做了他的妻子。从此幸福就像是潮水一样朝暮不歇,他和她当窗对酒,灯下诗文,碧芜小院月如银;他和她耳鬓厮磨,罗绮盈堆,情丝且共青丝长;他和她围炉而坐,呵手试妆,眉能传语眼传情;他和她丝竹寻常,醉了人间,梨花满地门深闭。
            他是皇帝的侍卫呢,康熙又是那么一个喜欢到处乱跑的天子,江南塞北,他得都陪着。当他在一程风烟、满亭黄叶的思念里遥望时,她正月明无睡,尽付思量。
            因为有别离,思念才会日日重来日日新。
            触手可及的幸福,浓烈而绵长,似乎可以这样地久天长。
            这样真好。
            命运将她赐给了他,这个与他无比恩爱,而且志趣相投的女子,尘世里怕只有她这么一个人吧,才能与他如此相得益彰,琴瑟相合。可人间怎么能允许有这样完美的事情?上天是要嫉妒的,于是将她收回。
            婚后第三年,她才十九岁,因难产撒手人寰。
            蝶恋花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长如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
            所有的幸福都同她的生命远去,一丝一毫都不肯留下。对于他来说,要做一个如何长久的噩梦啊?一辈子都将在恍然梦回后,一次次撕心裂肺地重复那样凛然清醒的疼痛。
            皇城繁华依旧,风月撩人,他却在自己的世界里失去了原有的节奏,连他的辞章都全部被凄楚绝望所淹没,一改过去的舒缓和从容。“梦好难留,诗残莫续,赢得更深哭一场。遗容在,灵飙一转,未许端详”,王国维说他“北宋以来,一人而已”,所有的才华,却都只能用来哀思和追忆。
            生活已经面目全非,就像孩子哭花的脸。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会在尘世里失去你,这种措手不及的绝望让我茫然和无助,仿佛失去了灵魂,你所带走的,竟是我的全部。我只能将对你的思念写在词里,将无法寂灭的绝望转移到墨痕中让它流淌,不然的话,它会布满我的全身。可是每当我写一首词的时候,却又将我们的过往重温了一次,心头汩汩血流,一片模糊。但要我怎么能停下笔呢?我怕一停下,真的就会在难过里斑驳破碎,再也找不回自己。
            无法救赎和解脱,残忍得像死亡一样漫长。
            他将自己的词集改名为《饮水词》。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所有的疼痛和绝望,都是最隐秘的心绪,犹如血肉一样化作生命的一部分,连自己都无法摆脱,别人又怎么能观望和理解?
            十一年,他三十一岁。或许十一年来他已经厌倦了年来苦乐、与谁相倚,厌倦了梦里相逢、醒后冷雨,厌倦了这个尘世剥夺了他的幸福,只留给他绝望和嘈杂,厌倦了分分秒秒的思念和丝丝缕缕的伤痕,终于一病不起。他刚刚做了“零落鸳鸯,十一年前梦一场”的哀词,墨痕犹新,就追随她而去。
            他太完美,所以尘世无法容忍和成全他的爱情。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0楼2013-05-1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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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 | 人间一品白衣侯 (二)
              黄红白蓝的四色旗帜,插在一辆辆乌篷车之上,如缤纷彩云,连鸟儿都生了心惊。军机处的章京,南书房的仆人,六部的胥吏,后宫的太监,光禄寺的茶汤供奉,太医院的大夫,神乐观的祈禳道士,武库司的老军,营缮司的作场仆役,养济院的乳娘,都察院的御史,国子监的学子,翰林院的大儒。
              云集在石桥上,所有的人都不做高声语,传到人耳朵中的惟一声音,就是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声。
              远处的土道上,仍有双辕车连绵不断地驶来。
              这却并不是皇子降生的喜事,也决与龙驭宾天的大丧无关。
              一个身着粗短布衣的丫鬟从土屋中出来,手里是一张有些微黄的麻纸。
              这些做守候状的人,手中都握着笔,在脚下的立锥之地,放着精巧的案几,似乎在抄写着什么,摆不开案几的地方,或以人背为凭藉,或用石桥栏杆当依托,或者,干脆趴在地上,笔走龙蛇,无穷动作。响起一片刷刷声。
              可以在这见到一条潺潺流过小溪阻断道路,隔着河岸望去,有简陋土屋四间,微微斜向西南,取筑石为墙壁,采撷断枝做屋椽,虽然垣堵不齐,即便户牖不全。但院落如同河水般清澈整洁,编篱成锦,结草做毡。这一切,都看出主人的陋巷箪瓢之乐,得醉月迷花之趣。
              这里清雅风韵,却淹没在人海中。
              这便是曹雪芹在西山白家疃的居处,聚集于此的人,为的是曹雪芹的未竟之作《红楼梦》。
              乾隆二十四年,这部书流入怡亲王府,自此便在京师的士大夫中流传开来,连禁宫的后妃们,也在偷偷传阅。这些驱车使马前来白家疃的人,便是专为抄录书稿而来。
              雪芹一生不仕,也没封过任何爵位,他又不善敛财,以至陷入蓬牖茅椽,绳床瓦灶、鬻画为生,飧饔时有不继、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困境。
              他的隆遇,却胜过所有的皇亲,力压满朝的勋臣,即便是皇帝的亲贵,也不能受到这样车马盈家、门庭若市场景招待。
              甚至有人放出豪言,不愿做千金小姐,只图到曹家做一个执帚温粥的丫鬟。所谓的“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此刻真地在雪芹身上应验。
              世上的尊贵,人间的繁华,曹雪芹对此却毫不在意,未曾为此生了丝毫心惊。
              一个过去的时代永远不会过去,对爱情这一形式的迷恋,长久的存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它在之前,已经经过几千万次的复写,无疑的,在之后,也将被复写无限量次。
              他想要的,只是寻找一个能够读他懂他心思的女子。
              繁华于他,只不过是过眼云烟,吹拂即散。
              这个女子,或者说是人。在他生命的无涯中终将遇见,只要遇上了,遇见了,便在一眼里心醉神迷,而在多年之后的某一天,可以坐在一处,闲说故事。
              那一刻的人老了,老了没力气,抬起手来,挡住照眼而来的阳光。
              那种女子的出现,只不过是基于他长久以来的想象,她并不是她,她身上一切的光彩,不过是因了他那么长久的等待。
              这样的人,何曾容易找到。
              我曾经找来他的传记读下去,知道曹雪芹的外貌并不算漂亮,据他的友人回忆,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
              在我的眼中,美丽常常会跟面容姣好,体态优美,举止文雅联在一起。美,是无比高尚的,是在天上的。
              但当我在梦中与曹雪芹一点一点地对话交流,思索的时候,当我在灯下,在公车上,在人群嘈杂声中读这本暗蓝色的书时,我知道,我的审美于无声处中悄悄地改变着,尽管了无声息,却那么坚决,不容我有一丝一毫地迟疑。
              真正的美,是经历了苦难的,经历过沧桑的,在那样经历过一切苦难的人眼中,那些经过修饰的美们,那些个用技术用金钱堆砌起来的美们,就变得如此微不足道。
              他笔下的美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美,他用他独特的觉悟来感受着,幸福着这美丽。
              悠然山谷中新生出来的兰草,带着某种无法形容的纯洁与清幽,这样类似仙女的感觉的兰草是美的;路旁突兀奇峭的石头,呼啸掠过的苍鹰是美的;
              还有天空中的蓝色,太阳底下的叽叽喳喳尖叫着的鸟雀,满目的假山湖池,皇城的亭台楼阁与花草树木,天幕中不断变幻盈缺着的月亮,西山芬芳郁积的花朵,各种各样美艳的光泽,金陵上空的彩云,雕花的工匠,青楼的歌女。
              他热爱他们,无论他在疾病还是在穷苦中时,他都热爱。当他在梦中无限真诚地向我描绘他眼前的一切的时候,我真切感受到了这个男人内心汹涌的激情。有时候我觉得我突然能听到他的心跳,并满眼含泪。
              曹雪芹死在四十岁,饥寒交迫。他生活上频繁发作的困顿,使他的身体越来越缺少人世的温暖。他是如此地热爱活啊,他的书,他多么想把他眼中的世界画给世人,让懂它的人与他分享啊,
              可是他说他无力支撑了。他不能了,所以他死去。
              看到曹雪芹的传记时,我不忍卒读。甚至幼稚地以为,翻不到最后一页,他就不会死。可是一切都会有结果,一切都会有完结,他死了,自己结束了生命。
              死亡是每一个人的宿命,无法逃离,
              却也是生的一部分。我知道这个道理。
              但是,当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还是难过了。读完《曹雪芹传》最后几页,我独自一人坐了很久很久。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3楼2013-05-1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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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 瑾 | 休言女子非英物
                少女时代,常常雪夜读书,沉浸在幻想中不能自拔,梦想自己是故事中的人物,而幻想的主角,往往是那些被称之为巾帼英雄的女子们,卓雅、圣女贞德,或是花木兰、穆桂英、如此种种,总之必然不爱红妆爱武装。
                这样的情结,并非毫无来由,少女的心中,总是怀着对英雄的敬畏与向往。无奈身已远,只能求得心近。
                我们几乎可以认定,每个孩子,都有一个英雄梦。
                尝有人对我说,英雄往往凄凉,卓雅、贞德的命运之悲惨,穆桂英失夫丧子,花木兰韶华尽荡狼烟中。
                我深不以此为然。
                世界上有这样一些幸福的人,他们把自己的痛苦化作他人的幸福,他们挥泪埋葬了自己在尘世间的希望,它却变成了种子,长出鲜花和香膏,为孤苦伶仃的苦命人医治创伤。
                贞德、卓雅这样的英雄女子,无疑属于那些幸福的人。
                菩萨蛮
                寒风料峭侵窗户,垂帘懒向回廊步。月色入高楼,相思两处愁。
                无边家国事,并入双蛾翠。若遇早梅开,一枝应寄来!
                这是秋瑾的《菩萨蛮寄女伴》。
                很多年前,秋瑾在即将离家之时刻,对着梳妆镜,无限落寞地仰面擦掉脸上白粉,又涂去唇红,那张曾经芳华绝代脸庞,此刻如白纸般素雅,往日的流光穿梭不再,依旧的是湛亮的眼睛。
                她穿上日式男子小礼服,为自己打好领结,腰悬一柄短把倭刀,在外面裹上厚实的呢料大衣。然后戴上一顶硬边檐礼帽。
                一个天大的秘密在她的身上闪耀出光芒。
                许多人知道秋瑾都是从她的《换酒》:
                不惜千金买宝刀, 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 洒去犹能化碧涛。
                这豪气干云之作,并非是一时兴起之后的挥洒,因为有周遭的沉闷,麻木人群的极度女性化,才让秋瑾愤然作这样的感叹。
                肮脏尘寰,问几个男儿英哲?算只有蛾眉时闻杰出。所谓“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的秋瑾,恨透了“二十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的惨痛,只好慨然离家,作如是说。
                所有冒险与突破的本质,都是企图脱离生活环境,脱离被陈规羁礼所拖累的肉身,用不属于女性的破坏和求索,替代了本来的温良恭让,以求感知到身体明确的存在,不被那个渐渐混沌的世界所吞没。
                危险的外部世界,就像雷雨前的原野,随时都有从天而降的闪电,苍茫大地上那一道道划破长空的闪烁白光,乌云密布,风雨沉积,让人即惶恐又激昂。
                选择这样的道路,为的就是让体内那积蓄已久的能量获得释发,为了穿越、撕裂、破坏。
                如此的突破,即是试图从自己的躯体走入另外的边界。
                毫无疑问,她的选择,是对自己最好的爱恋。
                她好像并不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从她流传下来的照片上看,她身着貂裘,手握宝刀,沉稳练达又不失英武,这个女子的身上,弥漫着一种让你想和她一起去远方的野性美。
                手中的刀,是明确的武器,而非炫耀的摆设,她看到这手中的刀,便明了自己的任务与使命,就是这样的使命,知道自己必然将要牺牲的使命。
                光绪三十三年正月,秋瑾接任大通学堂督办。联络浙江、上海军队和会党,组织光复军,自任协领,拟于在浙江、安徽同时起义。因事泄在大通学堂被捕。几日后从容就义于浙江绍兴轩亭口。
                审讯之时,她坚不吐供,仅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以对。
                这是何等悲凉的情愫。
                如果一个人不曾感受过剧烈的情感波折,每每以静默示人,那么他便可称为细胞的堆砌,和路边一块朽烂木桩毫无差别,那些动不动就将自己埋于情感外壳之内的人,那些无所依赖的人,是无知的木桩。
                有许多人在不断幻想自己的归宿,他们或书写,或歌唱,或绘画,或表演,却始终无法从这些形式中获得自己最理想的那一种,有些欲望始终无法实现,最终庸碌地度过残生。
                所以有时我会认为,完美的生命旅程,绝非优雅的平安,而是追梦,哪怕无所得。
                只因那是美丽的。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6楼2013-05-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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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1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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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冷月姐姐的分享


                  IP属地:黑龙江38楼2013-05-2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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