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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律师【朱令令案:北京市 局不公开信息的逻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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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5-14 14:27回复


    2楼2013-05-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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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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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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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月14日之前,它在百度吧 都没有任何和朱令相关的主题贴和跟贴
      回帖里都是90年末期的DOS游戏
      根本就是个局外人
      能写出《质疑朱令律师》
      的帖子,它有那么个文化水平吗
      别人写好,它上传,别人是谁?
      铊又花钱,转移攻击目标律师
      因为这个律师出现了著名的大律师
      铊怕了


      3楼2013-05-1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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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3-05-1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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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律师本身也许没问题,有问题的是那些自认聪明,发帖制造混乱的人。


          6楼2013-05-1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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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利用朱令达到个人目的或者牺牲朱令换取个人利益的,请三思。
            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祸及其本人事小,祸及三代五代那样才要命。
            自重吧。别当我是诅咒。


            7楼2013-05-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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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3-05-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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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5-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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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1: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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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看到袁律师说的了


                  11楼2013-05-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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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朱令令: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供参考
                    摘录其中一句:【路走对了,最终取得成功也很难。但我们能做的就这些。路走错了,就从一开始就完蛋。】


                    13楼2013-05-1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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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有高智商的铊党吹毛求疵,攻击质疑朱令姐姐的律师团,组建律师团也很不容易,朱令姐姐的律师们辛苦了,有正义感有良知的律师才会参与接手这个案件,让凶手伏法。亲们不要受到铊党的挑拨啊!求大神技术帝多多关注...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3-05-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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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作为申请人的。这个一定是对的。打个比方,张家有个精神病患者,他的名义下有一套房子。如果这个房子要卖出去,只能有他的监护人授权才可以。因为他自己是无意识行为的人,他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谁骗他签了名字,把房子卖给了他人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法律上是不承认这个买卖行为。


                        16楼2013-05-1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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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2013-05-1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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