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遇周末,110警察事故处理中心较忙,让双方车辆开到交警队等待解决处理,1路公交车先到交警大队大约20分钟。我到后,交警杨越(警号140337)受理此案,他拉出了五四桥的监控画面,很“专业”的下结论。我车为主要责任,公交车为次要责任。当时我反驳他拉的监控画面不是当时两车相撞的镜头,而是公交车撞了我车后,我车追至到直行线上的画面,而杨越连续点击了镜头4下,说,让你看监控了,你还看不清楚,我非常生气,追问他,1路公交车把我车撞得那么严重,居然开车走了,算否逃逸罪。杨越说,你要定逃逸罪,你就不应该把你的车开走……噢,原来是这样,我又问他,我们都把车开到了交警大队,你根本没有去看两车的碰撞情况,你枉下啥结论?杨越说,他很忙,懒得跟我们扯,“唰”的一下拉上了玻璃窗口。
约过了30分钟,有一位交警打电话告知,我车为次要责任,公交车为主要责任。叫我签字处理此事。哇!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哪!可我接受不了这个好消息,这是交通事故,而不是一场游戏啊!我提出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可警方却给不出一个让我满意的解释,,说这是我方情绪激动,叫公交车方退一步,又僵持到了15:30左右,副大队长赵军受理了姿势,一进他办公室,赵军当即向我做出真诚的道歉,说这是他们工作的失误,他表示会针对此事作一次工作会议,赵军拉出碰撞的画面做出结论,确为公交车为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并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此事总算处理了。我也在此感谢副大队长赵军公正公平的工作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