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将凤阳县划归蚌埠市管辖”,这类跨市界的行政区划调整需报请国务院批准。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要求变更行政区划,当地政府要写专题报告并附有
被调整方各级政府的报告和意见等,
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 2011年7月,我省进行了撤销地级巢湖市的重大行政区划调整,虽然各级政区已按调整后的隶属关系运行,但仍需要一个磨合稳定期。因此,您的建议现在实施难度很大。 对我省行政区划布局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逐步解决,使我省的行政区划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谢谢您对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徽省民政厅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