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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蒋传光部分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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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4-28 01:48回复
    人们把传统社会想像成一个现代专制社会:国家无处不在,皇权无所不能,社会生活被政治国家严密第监控和规范,个人在巨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无可逃遁。在这样一幅简单化的图解中,民间、社会、多样性以及其他复杂概念或者不存在,或者无足轻重。
    事实上,中国古代的国家,其职能与能力君甚有限,除了少数例外的情形,国家即无意也无力去规划和控制整个社会生活,再加上古代中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广大的乡土社会“天高皇帝远”。普通民众在多数情况下实际上是生活在国家的直接控制和管理之外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传统的方式生活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家庭伦理和宗法族规对社会孔子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中国古代社会强调的“忠孝”礼义,不断世俗化,使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控制和政治统治,一直强调世俗的伦理规制的优越性,从而使法律的控制出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着一个与国家或官府秩序相对自治的秩序。
    家族固然代表了其成员的利益,表现出相对的“自治性”,但同时页扮演了国家代理人的角色,协助地方官员完成其职责。代行基层行政组织的某些职能,如催办钱粮、维持治安、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和秦魏的刑事案件。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4-28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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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1 23: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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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古代社会中官府、家族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如此密切,不但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引起了许多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皇权社会与宗族社会的思考和论辩。然而,正是这种官府对家族的深切依赖,表明了传统国家控制社会之能力的有限性。
      如果通过官府法(国家法)来解决家庭“细故”,无疑会加大司法和立法的社会成本,在古代社会,通过寻求法律之外的手段,即发挥家族这一控制社会和国家的基本构成单位的功能,不仅花费低廉而且行之有效。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4-28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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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法律与皇权的关系,皇权的存在,其合法性、合理性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只有具有合理性、合法性的皇权才能获得民众的信服和尊崇,
        另一方面,皇权也需要道德和法律的手段来加以维护的,即只有法律化的制度化的皇权,其存在和延续才能正常第进行下去。
        1.君权神授说;
        2.圣化君主说;
        把君主与圣人等同起来,这是论证君权合法性最为普遍的理论形式。在古代,圣人是道德楷模和智慧的化身,正位人类社会的进步作出巨大的贡献。
        3.主阳臣阴、君尊臣卑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董仲舒。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4-28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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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维护大一统,主要是统治者认为,每次国家分裂之际,也是社会动荡、战争频繁、皇权倾覆之时。
          君主大都对外妥协,对内镇压“乱臣贼子”的反叛。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4-28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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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的《金布律》,规定货币有金、钱、布,布有一定的规格要求。
            金、钱、布之间有比价,只要符合法定的规格,在交易的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有选择使用,有选择的,当事人和官吏均有罪。
            秦代不准私铸钱,私铸钱有罪。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04-28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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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孟子·滕文公》可以了解到:“夏后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秦代,田地税最重。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4-28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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