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打着对教育和学生负责的幌子,做的却是歧视妇女的违法勾当,试问谁有权力以这种幌子去侵犯另一个人法律赋予的权利?其实说到底,还是学校领导的懒政思维滋生出的性别歧视,为了自己工作的便利和简单化,随意剥夺他人的权利,尤其在提倡男女平等平权已成为文明社会基本参照的今天,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更应该带头向社会示范这种社会文明;不仅仅是教师,女性在社会上的角色,除了要工作养家糊口之外,还要承担生儿育女的负担,本身就值得社会尊重,值得更多关照,而不是在职业生涯中被男权社会的种种歧视性规定所威胁;高邮市第二中学的作法显然与之背道而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