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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法的朋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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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对方)强行走机动车道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公交车车主(我)先期垫付医药费。(大约400元)。其中警察判定三轮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公交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并判定三七分。对方三轮车车主要求复查,并说没钱,要求公交车车主付钱。请问复查费用谁出?前期400元怎样分配?


1楼2013-04-19 16:51回复
    你好,本律师回复: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医疗费限额10000元),剩余的在按30%赔付9(如果投保商业险,则在商业险范围内赔付),qq1065893566


    IP属地:四川2楼2013-04-1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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