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上8点左右,市政协办公室浙EN0011轿车与途经市区环城北路与广场后路交叉口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并与一围观群众发生争执,引发大批群众驻足围观,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责成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查处。
据查,浙EN0011驾驶员系市政协办公室合同制工人;事故发生时同乘人员是一位无业人员(离异)。2007年6月25日晚,该驾驶员系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并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造成恶劣影响。市政协办公室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款之规定,已于今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市公安机关还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市作风办就此次事件向市级机关各部门发出通报,要求市级机关各部门要以此为戒,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市级机关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车辆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狠刹耍特权、逞威风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