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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海词天吧管理暂行办法》(试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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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
最近吧内出现混乱现象,先就有关方面作出说明和规定
望诗友们协同管理好此


1楼2007-07-13 02:53回复
    诗海词天吧成立以来,得到众多老友新朋的支持与关注。大家纷纷涌来,并且带来了精妙的佳作,为这里增添了靓点,使得诗海词天吧真正成为诗的海洋、词的天空。为此,我们吧主团全体成员对各位朋友的付出深表感谢。这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共同打造我们美丽的家园吧。 
     本吧成立的初衷就是为爱好诗词的朋友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开辟一块展示作品的领地。无论是古典诗词还是现在诗歌,都可以在这里发表。内容不限,体裁不限,风格多样,异彩纷呈。主要为展示大家的才华,促进写作水平的提高,并且通过交流认识更多的朋友或找到知音。 
     在互动交流的过程中,大家本着学习的心态,所以尽量使用平和的语言。对于促进提高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信请您一定能够接受的。学术争论很有必要,但也要注意用词妥当和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回避太苛刻与不文明的语言。 
     为了本吧的发展,也敬请诸位朋友给吧主团多提意见与建议,合理的意见我们大家通过讨论一定会采纳的,有了您的参与这里会日趋完善。 
     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诗海词天吧一定会越办越好,一定能够成为我们温馨的家园。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吧。 
     
     
     
     作者: 心香拂月 封 2007-7-7 11:22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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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是一片飘摇的云,在这瑰丽多彩的的世界里,用我的简单身影,尽力去点缀这美丽的家园,诗海词天! 
     
     
     作者: 小僧了无 封 2007-7-8 21:31   回复此发言 删除


    2楼2007-07-13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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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7 14:59:5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标准具体化: 
      1.内容健康向上; 
      2.有效回帖一般需要在5贴以上(可以灌水,但不计回贴数),个别诗词 难以相和除外; 
      3.有特别纪念意义的; 
      4.经过精斟细酌修改后得到大家认可的(5贴以上) 
      5.新人旧识一视同仁 
      6.必须是原创作品(转贴请注明,得到8贴以上有效回帖的,不是精品不要转贴) 
      7.如有分歧的,三位吧主至少有两位同意加精的


      3楼2007-07-13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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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是不符合百度相关规定的
        2.利用本吧吧名和吧主名号恶意注册的
        3.阿谀之词、恶意攻击之语一律删除 
         警告三次而不知悔改者封


        4楼2007-07-13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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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吧规自即日起执行
          倘若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进一步完善


          5楼2007-07-13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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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封了51


            59楼2007-08-0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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