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时七月中,恰是海外学生回家渡假的时间。一个个容光焕发,浑身散漫着青春及一股潇洒劲,那种气质是蜗居香港的年轻人身上找不到的。可是我却不是回来见父母的学生,我早拿到学位,这次没呆在加拿大,是因为我失恋,想回来散散心。妈妈见到我,欢欣之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但是我一到家,马上回到房间,关上门,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绵绵。呵绵绵,多年多年之前,我们恋爱过,她才十七岁我才十九岁。我们一起散步看戏吃冰淇淋,写笑话投到《读者文摘》,温习功课,然后我被送到加拿大多伦多,我们继续通着信,直到她二十一岁生日,我还寄一件大衣给她,但是她很快也到伦敦升硕士,然后联络就中断了。忽然之间我渴望见她,即使她结了婚,成为别人的母亲,我还是觉得她是我无忧无虑时期的小绵。见到她等于恢复童年,时间的倒转。但一算,她也该有二十八岁,时间过得竟如此不留情。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打入“少妇”类。但在我心目中,绵绵永远青春,永远穿她蓝白校服,在街角等我。我把电话放在膝头上,搓搓手,暗暗祈祷好运气。希望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尚没有转。希望她记得我。希望她还像以前那么可爱。希望希望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