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
(1)在岗人员应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业人员收入证明》,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或工资单(条)需加盖公章;若为劳务派遣人员,还应提供:劳务派遣关系证明;若为出租车司机,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出租车司机营运信息及收入说明;
(2)长病假人员、内退人员、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人员、外地离岗人员应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业人员收入证明》;
我的理解是:在职的新公司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工资卡的明细, 离职的前单位只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就可以了 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