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宁夏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少雨,水资源极为紧缺,生产生活用水主要依赖于过境的黄河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2005年国务院将“重点抓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建设”明确列入《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当中,2006年3月2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在北京通过了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审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是通过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完善水资源配置和管理技术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形成发达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力;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自我良性运行的节水和保护内在机制,形成以人水和谐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通过完善地方性水法规,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培育特色水文化,形成与节水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逐步塑造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用水的现代文明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需要我们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水利部、财政部设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研究》项目。2008年5月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宁夏水利厅承担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载体标准与示范研究》和《宁夏引黄灌区井渠结合灌溉技术及配套制度研究》两个专题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内容,宁夏水利厅结合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近期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将井渠结灌溉技术及配套政策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认真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施办法》、《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宁夏水利厅水权转换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实施细则》、《引黄灌区节(超)水奖罚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产品取水定额》、《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等十二项节水型社会建设急待建立、实施的规章和办法研究。同时,结合引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权转换,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宁夏引黄灌区耗水试验研究》、《宁夏引黄灌区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及调控对策研究》、《唐徕渠水权转换项目区工程节水量监测与渠系输水损失研究》、《平罗县姚伏镇水权转换示范区节水效果监测与研究》、《灌区水权转换价格研究》、《宁夏工业用水节水调查研究》、《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工业综合节水示范》、《大武口电厂工业综合节水研究》、《黄河水权转换制度构建及其实践》等九个专题研究工作。通过认真组织实施,超额完成了合同的计划研究内容,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果。
项目研究完成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制度设计与专题研究总报告,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制度、办法成果12项,完成了宁夏引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权转换研究成果九项,发表论文11篇。截止目前,部分制度或管理办法已发布实施,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规范用水行为,提供了法规与制度保障;制定的水权转换等项制度,有效促进了灌区水资源的高效配制与流转;开展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权转换综合专题研究,对正确核定灌区耗水量、加强水权管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制,提供了技术支撑,研究的主要成果填补了宁夏在工业、农业、城市和生态水资源高效利用研究领域的空白,同时也丰富了我国水权、水市场理论内涵,为全国树立起了典范,确保了宁夏作为全国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正常推进。
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得到了水利部水资源司、水利部事业局、中国水科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科院等国家部委、研究院所的悉心指导,也得到了宁夏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相关专家、学者、领导的大力帮助,对相关制度和专题研究进行咨询论证,使得宁夏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与专题研究课题,能够更加紧密的与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际要求相关联,进一步增强了制度和成果的可操作性。在此对各位专家、学者、领导给予的热情支持和帮助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项目研究时间较短,且我们的水平、知识面有限,在项目的研究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宁夏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少雨,水资源极为紧缺,生产生活用水主要依赖于过境的黄河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2005年国务院将“重点抓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建设”明确列入《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当中,2006年3月2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在北京通过了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审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是通过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完善水资源配置和管理技术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形成发达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力;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自我良性运行的节水和保护内在机制,形成以人水和谐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通过完善地方性水法规,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培育特色水文化,形成与节水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逐步塑造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用水的现代文明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需要我们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水利部、财政部设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研究》项目。2008年5月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宁夏水利厅承担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载体标准与示范研究》和《宁夏引黄灌区井渠结合灌溉技术及配套制度研究》两个专题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内容,宁夏水利厅结合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近期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将井渠结灌溉技术及配套政策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认真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施办法》、《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宁夏水利厅水权转换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实施细则》、《引黄灌区节(超)水奖罚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产品取水定额》、《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等十二项节水型社会建设急待建立、实施的规章和办法研究。同时,结合引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权转换,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宁夏引黄灌区耗水试验研究》、《宁夏引黄灌区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及调控对策研究》、《唐徕渠水权转换项目区工程节水量监测与渠系输水损失研究》、《平罗县姚伏镇水权转换示范区节水效果监测与研究》、《灌区水权转换价格研究》、《宁夏工业用水节水调查研究》、《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工业综合节水示范》、《大武口电厂工业综合节水研究》、《黄河水权转换制度构建及其实践》等九个专题研究工作。通过认真组织实施,超额完成了合同的计划研究内容,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果。
项目研究完成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制度设计与专题研究总报告,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制度、办法成果12项,完成了宁夏引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权转换研究成果九项,发表论文11篇。截止目前,部分制度或管理办法已发布实施,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规范用水行为,提供了法规与制度保障;制定的水权转换等项制度,有效促进了灌区水资源的高效配制与流转;开展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权转换综合专题研究,对正确核定灌区耗水量、加强水权管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制,提供了技术支撑,研究的主要成果填补了宁夏在工业、农业、城市和生态水资源高效利用研究领域的空白,同时也丰富了我国水权、水市场理论内涵,为全国树立起了典范,确保了宁夏作为全国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正常推进。
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得到了水利部水资源司、水利部事业局、中国水科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科院等国家部委、研究院所的悉心指导,也得到了宁夏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相关专家、学者、领导的大力帮助,对相关制度和专题研究进行咨询论证,使得宁夏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与专题研究课题,能够更加紧密的与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际要求相关联,进一步增强了制度和成果的可操作性。在此对各位专家、学者、领导给予的热情支持和帮助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项目研究时间较短,且我们的水平、知识面有限,在项目的研究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