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老板的办公室有个大柜子是房东BOSS专门打在墙上的柜子,由于那个柜子的玻璃门的颜色不符合老板的心意,就去买玻璃纸,记得我们跑了很多地方,还走过去一个家居城,大概是要走三十多分钟才能到达,后来问了些店,可能是豪华的家居城的原因吧。我们本着省钱的目的没有买,只有打道回府。实在是累得不行,就乘公交车回家。因为也没有买成,没有达到目的的功和钱都是不能报销的。虽然是两块钱,但是想想那么低的工资,确做着与工作毫不相干的事情,我觉得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说我很爱公司我愿意为公司付出一切的可能吧,我觉得这种人时很少的,至少我才刚来我心里面也做不到,经济条件也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