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为什么到我这就漏了 我家是富锦的一个普通家庭,虽然生活不富裕,也能保证温饱。不过08年发生的一件事,让本来见到曙光的家庭跌入了苦海。 我父亲受雇于吴佩秋(车主)、初少军(雇主),为其作卧铺客车乘务员,与吴、初是雇佣关系。08年9月16日发生了一场车祸,造成我父亲头部受重伤,脑浆溢出,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现在仍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生活不能自理,需终身陪护。发生这件事以后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操劳过度,身体每况愈下,我也被迫辍学在家,照顾父母。现在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没有了,只能靠亲戚朋友的帮助,现在已经五年,求借无门了。 09年判决下来以后,法院也迟迟不执行判决,仗着吴与其爱人都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就可以只手遮天,为所欲为!!!我家至今没得到判决的赔偿,法院经过调查,吴有多处房产,目前已查封一处,但迟迟不履行强制执行,不予以拍卖,给我们的精神和经济上造成了再一次的伤害。 现在这个案件从富锦转到佳木斯,又转到同江,五年了都没得到解决,走到哪都是他们的天下,没有百姓的活路了!找什么地方都没人管我们。 试问:法院执行局为什么不严格履行执行职能?为什么对他们的财产不予以执行?难道就因为吴是法院的法官就不予执行?我已向办案法官多次诉说我家的困境,为什么办案法官视而不顾? 我们的活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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