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3月4日中午11点多钟,受害人到其岳父母家,和岳父母说会话,在客厅的床上睡着了,大约下午1点多钟,受害人被敲门声惊醒,有一个穿警服和一个穿夹克的两个人进来,他俩说是110警檫,刚接到报警,让其离开这里,受害人说:“这是我岳父母家,我妻子的户口所在地,你们为什么让我离开……”,他俩不由分说把受害人从床上抓起扔到地上、连踢带踹的往外拖,受害人站不起来,两个人对其拳打脚踢、不停的踹,受害人无奈拿出手机拍他们殴打的情景,他们喊叫着:“我让你拍照、让你拍照” 打得更狠啦…… 大概是打累了,他俩休息一会,穿警服的人拿着手机对着受害人、穿夹克的人又过来对着受害人的头一阵暴打,然后两个人扬长而去……。受害人当时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有些怀疑殴打者的是不是“真警擦”,打了几次110报警求救,最后一次110接警的人说:“刚才去的那两个警擦说你是精神病,我们不管”。受害人不得已又打了120求救,120来的救护车把受害人急救到凌源市人民医院,经检查收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颜面外伤、双膝关节软组织损伤、膝关节积液”住院后,凌源110接警的给了派粗所电话号,派粗所的人电话里说:“派粗所指导员已到医院了”,受害人始终也没看到派粗所的人出现。受害人又打朝阳市公按局110报案,他们告诉找凌源市公按局督察,当天晚上凌源督察来了,看了手机拍的打人录像、照片,询问了一些情况,以后督察又来医院几次说:“让早点出院、出院以后再解决、钱花多了他们不管”。受害人被迫办理出院时,医生让继续门诊治疗。出院后受害人的双膝关节疼痛,经常积液、经常需要到门诊治疗。
出院后受害人多次到公案局找到督察,督察开始变了脸,对受害人提供的证据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并说:“你要的钱太多了、证据不充分、没有旁证啦”,以这些理由故意推诿,迟迟不予解决。受害人说:“你们不解决就给出个结论”,督察还不给出结论。
在凌源市公按局一次会议散会后的楼梯过道上,受害人没有办法,就把手机拍的两名警擦施暴现场录像,放给散会后的警擦领导们听,并说“这么激烈的暴力伤人录像还需要旁证吗”?还好,主管**的周局长接待了我,并与纪委书记一起查清该案,责成***所长给予解决。
受害人多次找到派粗所找所长,08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钟,派粗所所长让到派粗所,所长拿出1万元说:“就这些,不行的话,就找督察、找公按局解决去”,受害人打了个住院费、药费一万元收条后,所长还让其写保证书不再上方,受害人说:“我不能写”,所长自己写了一个不再上方的保证书,让打人的、那个“穿皮夹克的人”拿来印泥,让受害人签字画押,受害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也不知道怎么走出派粗所的……,下午4点钟,头脑清醒了一点,鼓足了勇气,给所长打电话说:“那个保证书太不公平了,一万元、药费都不够,是个霸王条款”,所长不高兴了所长说:“你把一万元拿回来,把两个条子还给我,爱上哪告上哪告,还说:我到你家找你去,12月30日早晨所长又打电话,受害人说:“你凭良心说你给的钱多吗?”所长说:“不多”,所长还说:“你耍我,别以为我给你钱了就能证明我们打你啦,那钱是我看你可怜给你的,不要了,你打的两个条子我给撕拉(其实条子没撕掉,“保证书”被其作为证据,“药费收条”被其隐匿起来、),有能耐你就把打你的两个警擦的警服扒了,你看着办吧……”,.看着拿到的这点变了味的钱,心里真不是滋味,向凌源市公按局讨个公平简直太难了,他们也太霸道了。
受害人每天都忍着疼痛,随时都担心有人报复、暗算,不得已补充一些法律、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事务所又给委托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双膝创伤性关节炎分别构成七级伤残”。两个七级依晋级规定为六级伤残。
综上所述:凌源市公按局伤人致残已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委托派粗所给付的一万元医药费对于他们造成伤害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实属于杯水车薪,远不能弥补,受害人与凌源市公按局的主要分歧是赔偿多少的分歧。受害人、凌源公按局、凌源政法委共同研究赔偿多少的问题通过法律解决,并且朝阳市公按局也是如此答复的。
出院后受害人多次到公案局找到督察,督察开始变了脸,对受害人提供的证据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并说:“你要的钱太多了、证据不充分、没有旁证啦”,以这些理由故意推诿,迟迟不予解决。受害人说:“你们不解决就给出个结论”,督察还不给出结论。
在凌源市公按局一次会议散会后的楼梯过道上,受害人没有办法,就把手机拍的两名警擦施暴现场录像,放给散会后的警擦领导们听,并说“这么激烈的暴力伤人录像还需要旁证吗”?还好,主管**的周局长接待了我,并与纪委书记一起查清该案,责成***所长给予解决。
受害人多次找到派粗所找所长,08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钟,派粗所所长让到派粗所,所长拿出1万元说:“就这些,不行的话,就找督察、找公按局解决去”,受害人打了个住院费、药费一万元收条后,所长还让其写保证书不再上方,受害人说:“我不能写”,所长自己写了一个不再上方的保证书,让打人的、那个“穿皮夹克的人”拿来印泥,让受害人签字画押,受害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也不知道怎么走出派粗所的……,下午4点钟,头脑清醒了一点,鼓足了勇气,给所长打电话说:“那个保证书太不公平了,一万元、药费都不够,是个霸王条款”,所长不高兴了所长说:“你把一万元拿回来,把两个条子还给我,爱上哪告上哪告,还说:我到你家找你去,12月30日早晨所长又打电话,受害人说:“你凭良心说你给的钱多吗?”所长说:“不多”,所长还说:“你耍我,别以为我给你钱了就能证明我们打你啦,那钱是我看你可怜给你的,不要了,你打的两个条子我给撕拉(其实条子没撕掉,“保证书”被其作为证据,“药费收条”被其隐匿起来、),有能耐你就把打你的两个警擦的警服扒了,你看着办吧……”,.看着拿到的这点变了味的钱,心里真不是滋味,向凌源市公按局讨个公平简直太难了,他们也太霸道了。
受害人每天都忍着疼痛,随时都担心有人报复、暗算,不得已补充一些法律、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事务所又给委托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双膝创伤性关节炎分别构成七级伤残”。两个七级依晋级规定为六级伤残。
综上所述:凌源市公按局伤人致残已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委托派粗所给付的一万元医药费对于他们造成伤害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实属于杯水车薪,远不能弥补,受害人与凌源市公按局的主要分歧是赔偿多少的分歧。受害人、凌源公按局、凌源政法委共同研究赔偿多少的问题通过法律解决,并且朝阳市公按局也是如此答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