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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公案局警檫暴力伤人致残,办案人员集体造假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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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3月4日中午11点多钟,受害人到其岳父母家,和岳父母说会话,在客厅的床上睡着了,大约下午1点多钟,受害人被敲门声惊醒,有一个穿警服和一个穿夹克的两个人进来,他俩说是110警檫,刚接到报警,让其离开这里,受害人说:“这是我岳父母家,我妻子的户口所在地,你们为什么让我离开……”,他俩不由分说把受害人从床上抓起扔到地上、连踢带踹的往外拖,受害人站不起来,两个人对其拳打脚踢、不停的踹,受害人无奈拿出手机拍他们殴打的情景,他们喊叫着:“我让你拍照、让你拍照” 打得更狠啦…… 大概是打累了,他俩休息一会,穿警服的人拿着手机对着受害人、穿夹克的人又过来对着受害人的头一阵暴打,然后两个人扬长而去……。受害人当时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有些怀疑殴打者的是不是“真警擦”,打了几次110报警求救,最后一次110接警的人说:“刚才去的那两个警擦说你是精神病,我们不管”。受害人不得已又打了120求救,120来的救护车把受害人急救到凌源市人民医院,经检查收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颜面外伤、双膝关节软组织损伤、膝关节积液”住院后,凌源110接警的给了派粗所电话号,派粗所的人电话里说:“派粗所指导员已到医院了”,受害人始终也没看到派粗所的人出现。受害人又打朝阳市公按局110报案,他们告诉找凌源市公按局督察,当天晚上凌源督察来了,看了手机拍的打人录像、照片,询问了一些情况,以后督察又来医院几次说:“让早点出院、出院以后再解决、钱花多了他们不管”。受害人被迫办理出院时,医生让继续门诊治疗。出院后受害人的双膝关节疼痛,经常积液、经常需要到门诊治疗。
出院后受害人多次到公案局找到督察,督察开始变了脸,对受害人提供的证据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并说:“你要的钱太多了、证据不充分、没有旁证啦”,以这些理由故意推诿,迟迟不予解决。受害人说:“你们不解决就给出个结论”,督察还不给出结论。
在凌源市公按局一次会议散会后的楼梯过道上,受害人没有办法,就把手机拍的两名警擦施暴现场录像,放给散会后的警擦领导们听,并说“这么激烈的暴力伤人录像还需要旁证吗”?还好,主管**的周局长接待了我,并与纪委书记一起查清该案,责成***所长给予解决。
受害人多次找到派粗所找所长,08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钟,派粗所所长让到派粗所,所长拿出1万元说:“就这些,不行的话,就找督察、找公按局解决去”,受害人打了个住院费、药费一万元收条后,所长还让其写保证书不再上方,受害人说:“我不能写”,所长自己写了一个不再上方的保证书,让打人的、那个“穿皮夹克的人”拿来印泥,让受害人签字画押,受害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也不知道怎么走出派粗所的……,下午4点钟,头脑清醒了一点,鼓足了勇气,给所长打电话说:“那个保证书太不公平了,一万元、药费都不够,是个霸王条款”,所长不高兴了所长说:“你把一万元拿回来,把两个条子还给我,爱上哪告上哪告,还说:我到你家找你去,12月30日早晨所长又打电话,受害人说:“你凭良心说你给的钱多吗?”所长说:“不多”,所长还说:“你耍我,别以为我给你钱了就能证明我们打你啦,那钱是我看你可怜给你的,不要了,你打的两个条子我给撕拉(其实条子没撕掉,“保证书”被其作为证据,“药费收条”被其隐匿起来、),有能耐你就把打你的两个警擦的警服扒了,你看着办吧……”,.看着拿到的这点变了味的钱,心里真不是滋味,向凌源市公按局讨个公平简直太难了,他们也太霸道了。
受害人每天都忍着疼痛,随时都担心有人报复、暗算,不得已补充一些法律、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事务所又给委托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双膝创伤性关节炎分别构成七级伤残”。两个七级依晋级规定为六级伤残。
综上所述:凌源市公按局伤人致残已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委托派粗所给付的一万元医药费对于他们造成伤害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实属于杯水车薪,远不能弥补,受害人与凌源市公按局的主要分歧是赔偿多少的分歧。受害人、凌源公按局、凌源政法委共同研究赔偿多少的问题通过法律解决,并且朝阳市公按局也是如此答复的。


1楼2013-03-26 12:44回复
    09年6月4日起诉行政赔偿,按原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应先确认违法后,再确认赔偿数额:
    在违法确认案过程中,09年9月交换证据时,见到了凌源市公按局办案人员在案发时处心积虑、精心编造的、明显虚假的、用于欺上瞒下的证据,也明白了案件在凌源市公按局为什么会久拖不决,这些人对被殴打致残的人,不能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也罢,竟然还集体造假、袒护,他们于心何忍!
    09年10月凌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排除了凌源公按局非法证据,经质证确认:颜面外伤的照片、录像、120院前急救医疗记录、住院病案材料、诊断书、收款保证书、公按值班日记登记、受案登记表及住院医疗材料,内容客观真实,上述证据间能够互相印证,可以作为本案基本事实的定案根据。(2009)凌行26号判决确认凌源市公按局致原告受伤的行为违法,这时真实大快人心,这样的心情只是太短暂了……该判决生效后,凌源公案局打人警擦和集体造假的警擦没有受到任何追究,以至于办案人员枉法越演越烈......
    (2009)凌行26号判决生效后,凌源市公按局办案人韩柏林无视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三款(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之规定积极予以赔偿;竟以“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款(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逃避赔偿责任,没有说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是什么?竟下达不予赔偿通知书。受害人告到凌源公按局万局长后,万说:“找法院,法院判多少,赔多少”。
    2010年1月受害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凌源公按局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仅提出对律师事务所委托的伤残鉴定重新进行伤残程度鉴定,韩柏林当庭电话请示领导后指定朝阳燕都司法鉴定所,该鉴定结论虽然分析说明了受害人被打伤前后的伤情,但以“右膝关节炎不确定”的判断为依据把右膝关节7级伤残定为8级,降低了实属于六级的伤残,伤残等级明显被潜规则了。受害人提出异议,找到凌源法院新来的主管行政庭的马院长(案发时为凌源公按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要求申请重新鉴定,马院长说:“你怎么知道我采信那个鉴定”,不容许重新鉴定。
    2010年12月9日凌源法院下达(2009)凌行赔第1号判决,判决赔偿14万,该判决没有按照六级伤残进行赔偿,该判决明显被利害关系人马院长及凌源市公按局枉法者潜了规则、作了手脚,受害人因轻信朝阳市中级法院更公正,提出异议上诉。这时从朝阳市与市委书记一起调来的新局长不知是被枉法的办案人员蒙蔽了,还是被潜了规则,凌源公按局不查处打人和集体造假的**,不积极主动的依法进行合理赔偿受害人,也进行了上诉,继续抵赖、诋毁受害人,在受害人的索赔过程中设置障碍,他们还是人民公按吗?
    故此希望有关部门查处凌源公按局打人和集体造假的警擦,还司法公正一片净土!
    实名控告人:周洪林
    电话:15326279788


    2楼2013-03-2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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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19 23:39:5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给朝阳市人大代表一封公开信(一)
      08年凌源公‎安局腐败局长张林作黑恶势力保护伞虽然被查处,但是黑恶势力保护伞非一两人能为之,其权权关系同气连枝、上下交错,漏网之鱼异地做官或继续为恶,腐败分子中的老虎和苍蝇没能一起打,腐败没有得到遏制,现今,苍蝇已经变成老虎,变得更狠毒.....打人违法,伤人赔偿,最基本的常识在腐败官员面前变了味!无辜的受害人被警‎察打伤致残,他们集体造假案不赔偿。
      08年3月4日中午11点多钟,到其岳父母家,和岳父母说会话,在客厅的床上睡着了,大约下午1点多钟,受害人被敲门声惊醒,有一个穿警服和一个穿夹克的两个人进来,他俩说是110警‎察,刚接到报警,让其离开这里,受害人说:“这是我岳父母家,我妻子的户口所在地,你们为什么让我离开……”,他俩不由分说把受害人从床上抓起扔到地上、连踢带踹的往外拖,受害人站不起来,两个人对其拳打脚踢、不停的踹,受害人无奈拿出手机拍他们殴打的情景,他们喊叫着:“我让你拍照、让你拍照” 打得更狠啦……
      大概是打累了,他俩休息一会,穿警服的人拿着手机对着受害人、穿夹克的人又过来对着受害人的头一阵暴打,然后两个人扬长而去……。受害人当时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有些怀疑殴打者的是不是“真警‎察”,打了几次110报警求救,最后一次110接警的人说:“刚才去的那两个警‎察说你是精神病,我们不管”。受害人不得已又打了120求救,120来的救护车把受害人急救到凌源市人民医院,经检查收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颜面外伤、双膝关节软组织损伤、膝关节积液”
      住院后,凌源110接警的给了派‎出‎所 电话号,派‎出‎所的人电话里说:“派‎出‎所 指导员已到医院了”,受害人始终也没看到派‎出‎所的人出现。受害人又打朝阳市公‎安局110报案,他们告诉找凌源市**局督察,当天晚上凌源督察来了,看了手机拍的打人录像、照片,询问了一些情况,以后督察又来医院几次说:“让早点出院、出院以后再解决、钱花多了他们不管”。受害人被迫办理出院时,医生让继续门诊治疗。出院后受害人的双膝关节疼痛,经常积液、经常需要到门诊治疗。
      出院后受害人多次到公‎安局找到督察,督察开始变了脸,对受害人提供的证据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并说:“你要的钱太多了、证据不充分、没有旁证啦”,以这些理由故意推诿,迟迟不予解决。受害人说:“你们不解决就给出个结论”,督察还不给出结论。
      在凌源市公‎安局一次会议散会后的楼梯过道上,受害人没有办法,就把手机拍的两名警‎察施暴现场录像,放给散会后的公‎安局领导们听,并说“这么激烈的暴力伤人录像还需要旁证吗”?还好,主管公‎安局的周局长接待了我,并与纪委书记一起查清该案,责成派‎出‎所所长给予解决。
      受害人多次找到派‎出‎所找所长,08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钟,派‎出‎所所长让到派‎出‎所 ,所长拿出1万元说:“就这些,不行的话,就找督察、找公‎安局解决去”,受害人打了个住院费、药费一万元收条后,所长还让其写保证书不再上仿,受害人说:“我不能写”,所长自己写了一个不再上仿的保证书,让打人的、那个“穿皮夹克的人”拿来印泥,让受害人签字画押,受害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也不知道怎么走出派‎出‎所的……,下午4点钟,头脑清醒了一点,鼓足了勇气,给所长打电话说:“那个保证书太不公平了,一万元、药费都不够,是个霸王条款”,所长不高兴了所长说:“你把一万元拿回来,把两个条子还给我,爱上哪告上哪告,还说:我到你家找你去,12月30日早晨所长又打电话,受害人说:“你凭良心说你给的钱多吗?”所长说:“不多”,所长还说:“你耍我,别以为我给你钱了就能证明我们打你啦,那钱是我看你可怜给你的,不要了,你打的两个条子我给撕拉(其实条子没撕掉,“保证书”被其作为证据,“药费收条”被其隐匿起来、),有能耐你就把打你的两个警‎察的警服扒了,你看着办吧……”,.看着拿到的这点变了味的钱,心里真不是滋味,向凌源市公‎安局讨个公平简直太难了,他们也太霸道了。


      3楼2013-03-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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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凌源公‎安局警‎察暴力伤人致残,办案人员集体造假不赔偿
        08年凌源公‎安局腐败局长张林作黑恶势力保护伞虽然被查处,但是黑恶势力保护伞非一两人能为之,其权权关系同气连枝、上下交错,漏网之鱼异地做官或继续为恶,腐败分子中的老虎和苍蝇没能一起打,腐败没有得到遏制,现今,苍蝇已经变成老虎,变得更狠毒.....打人违法,伤人赔偿,最基本的常识在腐败官员面前变了味!无辜的受害人被警‎察打伤致残,他们集体造假案不赔偿。
        08年3月4日中午11点多钟,到其岳父母家,和岳父母说会话,在客厅的床上睡着了,大约下午1点多钟,受害人被敲门声惊醒,有一个穿警服和一个穿夹克的两个人进来,他俩说是110警‎察,刚接到报警,让其离开这里,受害人说:“这是我岳父母家,我妻子的户口所在地,你们为什么让我离开……”,他俩不由分说把受害人从床上抓起扔到地上、连踢带踹的往外拖,受害人站不起来,两个人对其拳打脚踢、不停的踹,受害人无奈拿出手机拍他们殴打的情景,他们喊叫着:“我让你拍照、让你拍照” 打得更狠啦……
        大概是打累了,他俩休息一会,穿警服的人拿着手机对着受害人、穿夹克的人又过来对着受害人的头一阵暴打,然后两个人扬长而去……。受害人当时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有些怀疑殴打者的是不是“真警‎察”,打了几次110报警求救,最后一次110接警的人说:“刚才去的那两个警‎察说你是精神病,我们不管”。受害人不得已又打了120求救,120来的救护车把受害人急救到凌源市人民医院,经检查收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颜面外伤、双膝关节软组织损伤、膝关节积液”
        住院后,凌源110接警的给了派‎出‎所 电话号,派‎出‎所的人电话里说:“派‎出‎所 指导员已到医院了”,受害人始终也没看到派‎出‎所的人出现。受害人又打朝阳市公‎安局110报案,他们告诉找凌源市**局督察,当天晚上凌源督察来了,看了手机拍的打人录像、照片,询问了一些情况,以后督察又来医院几次说:“让早点出院、出院以后再解决、钱花多了他们不管”。受害人被迫办理出院时,医生让继续门诊治疗。出院后受害人的双膝关节疼痛,经常积液、经常需要到门诊治疗。
        出院后受害人多次到公‎安局找到督察,督察开始变了脸,对受害人提供的证据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并说:“你要的钱太多了、证据不充分、没有旁证啦”,以这些理由故意推诿,迟迟不予解决。受害人说:“你们不解决就给出个结论”,督察还不给出结论。
        在凌源市公‎安局一次会议散会后的楼梯过道上,受害人没有办法,就把手机拍的两名警‎察施暴现场录像,放给散会后的公‎安局领导们听,并说“这么激烈的暴力伤人录像还需要旁证吗”?还好,主管公‎安局的周局长接待了我,并与纪委书记一起查清该案,责成派‎出‎所所长给予解决。
        受害人多次找到派‎出‎所找所长,08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钟,派‎出‎所所长让到派‎出‎所 ,所长拿出1万元说:“就这些,不行的话,就找督察、找公‎安局解决去”,受害人打了个住院费、药费一万元收条后,所长还让其写保证书不再上仿,受害人说:“我不能写”,所长自己写了一个不再上仿的保证书,让打人的、那个“穿皮夹克的人”拿来印泥,让受害人签字画押,受害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也不知道怎么走出派‎出‎所的……,下午4点钟,头脑清醒了一点,鼓足了勇气,给所长打电话说:“那个保证书太不公平了,一万元、药费都不够,是个霸王条款”,所长不高兴了所长说:“你把一万元拿回来,把两个条子还给我,爱上哪告上哪告,还说:我到你家找你去,12月30日早晨所长又打电话,受害人说:“你凭良心说你给的钱多吗?”所长说:“不多”,所长还说:“你耍我,别以为我给你钱了就能证明我们打你啦,那钱是我看你可怜给你的,不要了,你打的两个条子我给撕拉(其实条子没撕掉,“保证书”被其作为证据,“药费收条”被其隐匿起来、),有能耐你就把打你的两个警‎察的警服扒了,你看着办吧……”,.看着拿到的这点变了味的钱,心里真不是滋味,向凌源市公‎安局讨个公平简直太难了,他们也太霸道了。


        4楼2013-03-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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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3-03-26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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