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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宫廷计】〓〓〓〓〓〓删帖汇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云孤谨颜
亲,你的帖子“【宫廷计】卖个十五星王妃说个价就卖”同主题同内容帖子重复发布了,现帮你删掉了其中一个。如有疑义,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合作。
——实习编号05


1019楼2013-12-0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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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DDZJ
    亲,你在【宫廷计】为毛临时维护完了什么都没改变? 中的回复为纯表情回复,现作删除处理,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合作! -------实习编号02号


    1020楼2013-12-0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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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0:35:40
      广告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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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哥哥在这里 亲,你在【宫廷计】卖号卖号~夫妻号1200两只15x满星号~ 中发了内容相同的帖子,为了方便其他吧友阅读,现将多余的帖子删除,如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亲的合作!——实习编号02号


      1021楼2013-12-0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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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桃之夭夭丶
        本吧不允许公开讨论以及其他技术性东西。
        另:带这么浓厚的感情色彩发帖,影响吧务组删帖立删
        对删帖意见不满的找宫廷计投诉


        1022楼2013-12-05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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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过_听得呢喃
          亲,您回复的帖子 【宫廷计】卖号开心20 属于坟贴,请您回复帖子时注意看好时间,最后回复时间超过15天的非精品贴请勿回复。现依照吧规将您的回复删除,如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合作。
          ——实习编号009


          1024楼2013-12-0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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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烬芸瑟 @荒漠时间爱 亲,由于您在骗子公告栏中没有回复骗子ID及具体链接、详细信息,
            您的回复将予以删除处理。
            谢谢理解和合作。


            1025楼2013-12-0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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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smet_踏雪 亲,超过十五天的帖子麻烦不要回复谢谢合作。您回复的【那个步步的尹天雪】为坟贴,回复将予以删除处理。谢谢理解。如有意见,请私信宫廷计投诉。谢谢合作。


              1026楼2013-12-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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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乱丶桂公子 @DDDDZJ
                亲在【宫廷计】脱手各种小渣号 中进行纯表情回复,现作删除处理,如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亲的理解合作!------实习编号02号


                1027楼2013-12-06 19:08
                收起回复
                  2026-03-10 1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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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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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smet_踏雪
                  亲在【宫廷计】求估价155 满星老妖中进行了纯表情回复,现做删除处理,如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亲的支持与合作!------实习编号02号


                  1028楼2013-12-06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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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妆 @火焰妖月
                    亲在【宫廷计】看图说话,你看到了啥?中进行了纯表情回复,现做删除处理,如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亲的支持与合作!------实习编号02号


                    1030楼2013-12-06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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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太阳的迟暮
                      亲在「【宫廷计】托,必然是托
                      该帖中的发言已经挖坟罗,因此删除亲的留言,有任何问题请於此帖投诉或者私信吧务组人员,谢谢合作。


                      1032楼2013-12-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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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樱一若舞
                        亲在“#我的贴吧10年足迹,共同成长,深藏功与名”一帖中忘带格式了,因此将做删帖处理,如有疑问请私信宫廷计投诉处理,谢谢亲的支持与合作!(实习编号001)


                        1033楼2013-12-0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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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KOS君 亲,超过十五天的帖子麻烦不要回复谢谢合作。您回复的【158区天下秦风欢迎您诚挚邀请入服】为坟贴,回复将予以删除处理。谢谢理解。如有意见,请私信宫廷计投诉。谢谢合作。


                          1034楼2013-12-07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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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蓝霓儿
                            亲,您回复的【宫廷计】托,必然是托 是坟贴,现将您的回复删除。超过最后回复时间十五天以上即为坟贴,希望您下次回复注意时间。如有疑义,请私信宫廷计投诉进行处理,谢谢合作。——实习编号05


                            1035楼2013-12-0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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