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啊,不代表准确,愿意和各位讨论一下。
首先,循环划汇是一种欺诈手段,因此不具有能力兑付。
即甲乙俩公司合伙欺诈银行。
甲没有钱了,要乙借100万给他,但是乙也没有钱,怎么办呢?乙就拿着甲开出的期票到银行贴现,把钱给甲。(另类担保,因为企业本身无法从银行获得这么多的贷款)
期票到期后,甲不能还钱,乙也没有钱,于是,乙向甲开出一份新期票,额度是甲开出的期票数额和里面的税费,甲以此向银行贴现,归还给乙,乙再赎回银行里甲给他的期票。
但是,期票不能被完全兑付,所以必须再进行签出期票以保证有资金循环。我们可以把这里甲乙二者看作是个人,其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
某次消费,使用了一张额度,在还款期到来的时候没有钱还款,只能用另一张信用卡支付上次的费用,假使,他不能还款,而且不再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话,他可以使用数张信用卡进行这样的拆墙还款,是安全的。
即,在一段时间内,他从银行获得了一笔资金。
但是,一旦出现了还款推迟或额外资金需要,那么他最终不能再使用这种方法来避免首次获得资金的归还。
所以,循环划汇就是不断地、无限期的拖延还款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