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头来再看看诸多以分手结束了爱情的故事,网络BBS上此起彼伏的对于是否结束一段感情的质疑:女(男)友不是处女(男)、女(男)友比我大N岁、女的比男的高、对方家人反对、两人不在一起、家庭职业背景等等……在宣称着还有爱却不得不分手的故事与留言的背后,我看到的往往是这样的一个事实:很多时候之所以会分开,之所以会对感情质疑,无非是两个人爱得不够,爱得不深……也许这样说未免太片面,可是两个人如果真的相爱,许多可以成为分手理由的理由不能用真爱来抵消吗?
也许要套用一句耳熟能详的电影台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既然彼此相爱了,可不可以就作为不要分手的唯一理由?每每想起这个故事,都忍不住对自己对朋友说:如果你爱他,他也爱你,那么就不要轻易地说出分手,只要爱还存在,所有看似应该分手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就象那首古诗写的:哪怕夏雪冬雷,山崩水竭,天塌地陷,只要彼此相爱,就不要轻言分手,或对此有所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