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积极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保护管理工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日前,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20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中,遴选出聚龙寺、云峰桥、利涉桥、云波书院遗址、福庆大师灵塔5处具有一定文化价值的文物点,公布为第二批“九华山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公布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