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科学”一词听起来非常动人,不过,它是近年来中国人自己的说法,并未得到世人的一致赞同。作为中国人,因为身在其中,非常清楚其背后的真相,所以,还是诚实一点,提前将其真相大白于天下为好,免得以后遭世人笑话,以为我辈缺乏清醒之士。实际上,所谓的“中医科学”,大多是以更多的伪科学、伪中医成分为基础而形成的,何以见得?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中药新药科研造假案——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科研造假案为例,予以说明。
2004年7月19日,河南商丘福源毛冬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签订“复方毛冬青口服液”6类新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时间2年。
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因中药研究所反复科研造假,项目延续了6年之久,至今毫无结果。
6年间,中药研究所的一系列科研造假丑恶行径,曾被河南省药监局、河南省药检所以及北京市药监局分别发现,予以彻底揭露,并三番五次提出严肃批评,责令中药研究所立即纠正其科研造假劣行。
尽管各级药监部门给中药研究所多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中药研究所却因头顶上是“中国中医科学院”这把巨大保护伞而毫不在乎,屡教不改,一再演出科研造假丑剧。
2004年7月19日,河南商丘福源毛冬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签订“复方毛冬青口服液”6类新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时间2年。
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因中药研究所反复科研造假,项目延续了6年之久,至今毫无结果。
6年间,中药研究所的一系列科研造假丑恶行径,曾被河南省药监局、河南省药检所以及北京市药监局分别发现,予以彻底揭露,并三番五次提出严肃批评,责令中药研究所立即纠正其科研造假劣行。
尽管各级药监部门给中药研究所多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中药研究所却因头顶上是“中国中医科学院”这把巨大保护伞而毫不在乎,屡教不改,一再演出科研造假丑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