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6月13日,西安市教育局就做好今年暑假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在假期严格遵守有关补课的规定,重申暑假期间,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必要时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补课(收费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外,学校不得随意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进行补课。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的安排,西安市中小学于2007年7月5日起放暑假(有农忙假的地方和学校可以顺延),新学年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通知要求,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必要时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补课(收费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外,学校不得随意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进行补课。学校要合理安排这两个年级的补课日期,做好学生的防暑降温工作,在师生集中场所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气温情况适时调整在校学生的作息时间。任何学校不得以诸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任何形式或借口,变相收取补课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在职教师不得应聘代课。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假期中有关部门将对乱补课、乱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新浪网 编辑:星辰
(上面说的是西安,咸阳这地,偏远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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