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今天上午11时左右,在县城白云大道、城关镇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和我局**大队一辆车号为豫C3985警的巡逻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事故发生后,该巡逻车上人员迅速拨打122、120报警。目前,受伤人员已送至医院救治,**大队事故科**到达现场,正在处理该事故!
嵩县**局
2013年3月3日
一辆二轮摩托车和我局**大队一辆车号为豫C3985警的巡逻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 .看看嵩县**局的回复,真有意思.如果这样写效果就不同了:
我局**大队一辆车号为豫C3985警的巡逻车和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