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长显灵!沉船遇难者家属跪拜市长牌位后达成赔付协议。”今天搜索“昌黎沉船”关键词,看到很多网站上都这么说。作为一个还有些理智的人,我真觉得这个事发展到现在真是荒唐。本来发生此意外,只是雇主和受害者家属之间的事情,政府本不该介入,就算双方谈不拢,也可去法院,由法律解决。如果遇到什么事情,都去拜市长就管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难道市长会拿着纳税人的钱赔偿这漫天要价?如果要拿纳税人的钱赔偿喽纯粹就是助长歪风邪气!
“ 市长显灵!沉船遇难者家属跪拜市长牌位后达成赔付协议。”今天搜索“昌黎沉船”关键词,看到很多网站上都这么说。作为一个还有些理智的人,我真觉得这个事发展到现在真是荒唐。本来发生此意外,只是雇主和受害者家属之间的事情,政府本不该介入,就算双方谈不拢,也可去法院,由法律解决。如果遇到什么事情,都去拜市长就管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难道市长会拿着纳税人的钱赔偿这漫天要价?如果要拿纳税人的钱赔偿喽纯粹就是助长歪风邪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