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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1000元
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800元
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500元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成绩,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①在分院各学生组织中担任干部的学生(由分院分团委确认)中评定,一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二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200元。
②在院级学生组织和院级实践基地中担任干部的学生(由院团委确认)中评定,一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二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200元。
(2)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①奖励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
②奖励在院级实践基地工作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比例为实践基地中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
(3)研究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根据获奖证书或由学院认定。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挑战杯”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特等奖;
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刊物级别由学生发展指导部认定,下同)上发表;
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关心和支持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院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经专家组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8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以上奖;
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
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
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国内B类及B类以下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三名。
③三等奖奖励金额500元,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专家组评审获得较高评价的学生。
以上获团体创新一等奖的团体,奖励1000元;获团体创新二等奖的团体,奖励800元,获团体创新三等奖的团体,奖励500元,多项竞赛获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评定。
(4)文体优秀奖学金
①奖励在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表现优秀的学生,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奖励金额为200元。
②奖励代表学院参加各项市级以上比赛获得荣誉的学生。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等级评定参照“研究与创新奖”确定,根据获奖证书认定。一等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300元。
(5)优秀团队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创业能力,由院学生发展指导部审定,奖励金额300元,奖励金额总计为30000元(包括先进班级奖励、文明寝室奖励)。
3.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获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作为申请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必备条件。评定比例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1000元。
4.对外交流奖学金
用于鼓励和支持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对外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进而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能力。获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者可优先考虑,由学生发展指导部组织审定,奖励金额总计为300000元/年。
5.新生精英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考录取成绩前15名(文理科按比例分配)的本科新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1000元
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800元
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500元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成绩,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①在分院各学生组织中担任干部的学生(由分院分团委确认)中评定,一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二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200元。
②在院级学生组织和院级实践基地中担任干部的学生(由院团委确认)中评定,一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二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200元。
(2)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①奖励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
②奖励在院级实践基地工作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比例为实践基地中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
(3)研究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根据获奖证书或由学院认定。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挑战杯”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特等奖;
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刊物级别由学生发展指导部认定,下同)上发表;
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关心和支持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院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经专家组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8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以上奖;
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
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
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国内B类及B类以下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三名。
③三等奖奖励金额500元,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专家组评审获得较高评价的学生。
以上获团体创新一等奖的团体,奖励1000元;获团体创新二等奖的团体,奖励800元,获团体创新三等奖的团体,奖励500元,多项竞赛获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评定。
(4)文体优秀奖学金
①奖励在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表现优秀的学生,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奖励金额为200元。
②奖励代表学院参加各项市级以上比赛获得荣誉的学生。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等级评定参照“研究与创新奖”确定,根据获奖证书认定。一等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300元。
(5)优秀团队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创业能力,由院学生发展指导部审定,奖励金额300元,奖励金额总计为30000元(包括先进班级奖励、文明寝室奖励)。
3.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获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作为申请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必备条件。评定比例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1000元。
4.对外交流奖学金
用于鼓励和支持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对外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进而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能力。获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者可优先考虑,由学生发展指导部组织审定,奖励金额总计为300000元/年。
5.新生精英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考录取成绩前15名(文理科按比例分配)的本科新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