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学子(教授)、律师,甚或法官、检察官常多自称为“法律人”,即所谓研习过法律的人。法律人何以有别于其他职业者,甚至于某种自信呢?大概是由于法律知识的获得、法律思维的锤炼及解决争议的能力吧。这也正是一个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所贵于法律人者,即依法律实现正义(Justice According to Law)的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多单纯注重理论知识的诠释与传授,轻视实例研习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着实有改进的必要。因为,说到底,法律人从事的工作即是将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个案,而实例研习的目的在于法学思维方式的锻炼培养,此乃解决争讼、应对层出不穷的案例之关键。另外,司法考试题型简单(左不过选择、案例题),实质意义上也是于小题中考察解答具体实例问题的能力。由此,培养、提升实例解答能力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目前,就设置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而言,也多有为其学生开设案例研习课程,可惜于实质分析能力提升上的成效很难值得称道。或许,关于实例解题的方法并未作过多讲授,也并无专著可供参考,是一原因。由是,特拜读王泽鉴先生所著《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一书,以求有所增益、得解疑惑。
注:以下均系基于台湾地区现行“民法”而为整理,所引法条亦然;日后若能依据大陆“民法”做一梳理,当于系统掌握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颇具助益。
传统法学教育多单纯注重理论知识的诠释与传授,轻视实例研习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着实有改进的必要。因为,说到底,法律人从事的工作即是将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个案,而实例研习的目的在于法学思维方式的锻炼培养,此乃解决争讼、应对层出不穷的案例之关键。另外,司法考试题型简单(左不过选择、案例题),实质意义上也是于小题中考察解答具体实例问题的能力。由此,培养、提升实例解答能力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目前,就设置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而言,也多有为其学生开设案例研习课程,可惜于实质分析能力提升上的成效很难值得称道。或许,关于实例解题的方法并未作过多讲授,也并无专著可供参考,是一原因。由是,特拜读王泽鉴先生所著《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一书,以求有所增益、得解疑惑。
注:以下均系基于台湾地区现行“民法”而为整理,所引法条亦然;日后若能依据大陆“民法”做一梳理,当于系统掌握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颇具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