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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嗯。开个小楼。自己慢慢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好像在相似的情境下,时光可以重叠。恍惚好像回到了那个时刻一样。

所以我选择站在雨里。用和那时一样的姿势


115楼2007-06-2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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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只是打字玩。
    今天天气真好啊


    116楼2007-06-2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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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7 15: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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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泰戈


      117楼2007-06-2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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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并非是一种无意义的终结,一种泯没于虚无之中的简单的消亡--就像生命之树上一个熟悉的果实,它是一种成熟。----荣格


        118楼2007-06-2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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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西藏太危险。你的生活不可能一直这样一站一站地往下走。

          那该如何呢。在城市里获取一席之地营营役役地终老吗,和人群一起在城市里虚妄地生活着,朝生暮死,不知所终。。。。。。每个人在自己特定制造的愿意进入的幻觉中生活。而能够真正指导和支撑我们生活的意志到底是什么。

          在旅途中,廉价的旅馆的一张床位的价钱不到十块钱。一双价值二千块的意大利鞋子,可以交掉旅馆四五个月的房租。而后者不过是为了让你穿上几小时,吸引视线满足虚荣。某一天,你发现,一双五块钱的麻编人字拖就可以打法掉整个夏天。。。。城市的消费怪圈和物质信念失去作用。所谓的奢侈品,高级品牌,时尚,。。。它们使人信奉形式和虚荣,充满进入上流社会


          119楼2007-06-2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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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李碧华余华


            120楼2007-06-2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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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超脱的姿态


              121楼2007-06-2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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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铁生。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设若智慧或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或悟性吗?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渡化了佛祖。


                122楼2007-06-2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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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7 15: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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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


                  125楼2007-06-3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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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小包。。有问题么。。。。


                    127楼2007-06-3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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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为一个新闻人,有时候,面对整个社会的利益,我们只以选择遵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

                      关键词:记者。责任。个人道德。职业道德。

                      2005年5月10日,厦门《东南快报》刊登一篇报道《马路”陷阱”太坑人》。 引起争议。 该报道说的是马路某路段有个大坑,正值下大雨,行人看不到地上的坑,频频在该路段摔倒。希望记者加以报道,使问题得以解决。记者接到电话后,在该路段守了40分钟拍到骑自行车的行人翻车摔倒在雨水中的照片。报道发出后,有人指责记者不该知道在那里会有危险却不对行人加以提醒,还在暗处等着拍照片。认为记者只关心到媒体的利益,为求关注度甚至为了更多的广告收入而只重视新闻事件,却忽视了最基本的人性和对人的关怀。 
                      这让我想起了曾获得普利策新闻摄影奖的南非摄影家凯文•卡特因,也曾因为其获奖作品饥饿的小女孩而受到指责,最后他选择自杀。凯文•卡特1993年在苏丹拍摄这张照片。当时苏丹北部发生叛乱,人民生活悲惨,遍地饿孚。照片中这个小女孩正艰难地向食品发放中心爬行,身后停着一只对女孩虎视眈眈的兀鹰。 照片中没有紧张,没有恐惧,没有大声的呼号,但那平静里似乎蕴涵着无与伦比的震撼力。它以最显著的方式表明了人性的倾覆,仅用一张照片就向我们展示了整个非洲大陆的绝望。 1994年凯文•卡特因该照片赢得普利策摄影奖。但是随着《饥饿的小女孩》传遍全世界,人们在寄予非洲人民巨大的同情的同时,更加关注那个小女孩的命运。人们纷纷质问,身在现场的凯文•卡特为什么不去救那个小女孩一把!就连凯文•卡特的朋友也指责说,他当时应当放下摄影机去帮助小女孩。无法忍受外界公众与自己内心的道德困惑和越来越大的精神压力,凯文•卡特在获得大奖仅3个月后即走上不归之路。在他的遗体边,人们找到一张纸条:“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
                      我想,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传播主体及媒体在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当事者利益,媒体利益之间的取舍问题。
                       他不抢拍那个镜头小女孩就可得救,救了小女孩就没了精彩的镜头。选择什么呢?这也是新闻行业一直争议不休的古老话题。赵世龙也遇到了,许多人说他明知湖南嘉禾的高考作弊之事,却为抓住了有利证据精心准备精心策划的拍了3天,而没有及时的向有关部门反映,使作弊及时有效的控制,避免那么多孩子被处分,最后报道出来也牵连了很多的人,包括许多贫困的没有舞弊的孩子,赵世龙所报道出来的新闻在让他成名的同时也让社会人对他的人性道德开始不停的争议。但是,他说:“我看到是新闻的最高追求。”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记者是新闻人,不是警察,不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能做的,是尽力去暴露出问题,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让真正有能力解决问题的人来解决问题。在别人危难的情况下,采取诸如救死扶伤、拔刀相助之类的利他行为可以说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和义务,人们若是违背了此项伦理规范会受到良心和道义上的谴责。问题在于记者不仅是一个社会人,还是环境监测的“了望者”,我们的职责是真实地记录和再现事件发生的场景。使人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起到监督的作用。在马克思主义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一系列观点和理念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其基础和核心,它是决定和统率其它内容的东西。这里的人民,不是指某一个人民,而是一个整体的概念。 有时候,面对整个社会的利益,我们只以选择遵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当然,不排除个别新闻人为了私利或者为了盲目追求发行量而做出违背道德和事。但那个属于个人道德行为的范畴。
                       所以,请没有做过记者的人们,不要再一味要求记者既能做一个见义勇为的公民,又能做一个称职的记者。他们也在为样的伦理困境中挣扎过,做任何一个有争议的报道,他们都会经历极大的痛苦,但又无能为力。不要把他们说成是没有同情心的自私自利之人。因为,他们作为新闻人,有着更重大的社会责任。


                      128楼2007-06-3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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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闻的本质真实
                        对于新闻的本质真实论,我认为它不适用于新闻业。我们做不到对事件做了清楚的分析有了清晰的结论之后再报道。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种对受众负责的态度来实践。
                        新闻的本质真实论认为:新闻报道不能只反映事物的现象,而必须体现事物的本质与主流,片面的偶然现象不是真实的,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真实的。在新闻报道中,要抓住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 
                        对于新闻的本质真实论,褒贬不一 。 
                        但多数人是持否定意见的。他们认为“本质真实”的主张不符合新闻工作的特点。因为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是对有新闻价值的事件迅速做出符合事实真相的报道。如果要等到分析出了事件的本质之后才进行报道,那就不符合新闻的时效性了。而且,本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现象则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的,任何现象又都是从某一特定的方面表现出事物的本质。。
                        关于真相和假相。“本质真实论”认为现象是不真实的。现象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真实的。但事实上,任何事物的任何现象都是真实的、客观的存在。任何现象都是从某一特定的方面表现事物的本质的。没有不反映本质的现象,也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即使是假象,那也是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认为假象就是不真实的现象。假象并不是一种虚假的、不真实的东西。无论现象或是假象,它们都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它们都从特定的方面反映着本质。

                         我认为,像本质真实论中那样的要求确实是不符合新闻业的。但是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有新的理解:新闻的本质真实,主要是指把事实的真相揭示出来。 是真相。而不是本质。 
                         比起现象真实来,本质真实观是一种对社会对受众对新闻媒体及传播者自身更为负责的新闻真实观念。但是,新闻工作者不是科学家。新闻工作者无法像科学家那样研究分析事件,找出自己认为的本质后再加以报道。而且等到对事实的本质和规律认识清楚了之后再报道事实,新闻也就变成了旧闻了。新闻认识重在说明事实是什么,科学认识重在说明事实背后的普遍规律是什么。新闻工作者可以通过新闻报道努力把一定事实领域的整体实际情况反映出来。这一点要通过积累事实来表达,而不是抽象的理论推理。对事件保持持续的关注和报道。有了一系列的事件之后,慢慢的事件的真相就会明晰。对于事件的真相,受众也会有各自的认知。对同一事件,有不同生活经历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从这个角度来讲,要新闻工作者抓住事物的本质之后再对事件加以报道,也是不现实的。一个记者对某一件事的认识,肯定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他的认识不一定能得到其他受众的认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现象认识到事物不同的本质。这是无法统一的。

                        太过于纠结于“本质”,反而会忽略了新闻原本的功能。在实现新闻原始的告知功能之外,怎样让受众对身边的世界有更清醒的认识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所以,用负责的心态持续客观报道事件就好。这样,新闻媒体可以扮演告知和引导者的角色。持续告知受众现象。引导他们看清真相。而后对于事情本质的看法,就见仁见智了。


                        131楼2007-06-30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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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伦理题目
                          1 分析“社会责任论”与新闻道德自律的关系。
                          2 “有偿新闻”的危害有哪些?怎样才能制止“有偿新闻”?
                          3“伦理”与“道德”有何区别与联系?
                          4道德的内涵是什么?
                          5中国新闻法研究可分为哪几个阶段?
                          6与新闻道德发展密切相关的报业四种理论是什么?
                          7美国电影协会评级系统将电影分成哪几个级?
                          8无产阶级新闻道德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9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危机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你认为有哪些解决之道?
                          10我国新闻法的渊源有哪几个阶段?
                          11我国新闻法学研究可以分为哪几个阶段?
                          12中国新闻法建构的难点是什么?
                          13我国新闻法中与新闻侵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4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对新闻自由的看法如何?
                          15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准则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134楼2007-06-3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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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考得不好。



                            135楼2007-06-30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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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7 15: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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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了时间不够呛用的情况


                              136楼2007-06-30 23: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