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操吧 关注:255,385贴子:6,191,337

千言万语一句对不起 --致潇思雨霏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潇思雨霏,对不起


1楼2013-01-26 17:42回复
    真的对不起。或许从前很少人关注过我。我的确从06年开始关注小花,但09年才开始进贴吧里看,到现在才在贴吧里发过话。第一个帖子相信你有印象,既然她们都那样说抄袭,我就承认。我以前很少在欣吧里,连欣吧的一篇文章都几乎没看过,进贴吧基本上是看照片。也许是那篇帖子所有人都认为我只为抄袭罢了。即使百口莫辩又能怎样,那么相似我也没办法抵认,只是很对不起你。还是体操吧的吧主,她们要求去掉精品,就麻烦你了。还有其他小花的,对不起。


    2楼2013-01-26 17:45
    收起回复
      2026-03-25 05:17: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实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欣吧
      原帖在此:http://tieba.baidu.com/p/1240751625
      这叫江钰源吧(源吧), 原帖发於2011年10月, 而你的确抄袭了这篇文章
      在本帖32楼, 你曾经回覆过此帖, 忘了吗??


      3楼2013-01-26 17:48
      回复
        仍然不肯承认抄袭?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1-26 17:49
        收起回复
          除了说句SB都不知道说神马好了


          IP属地:中国香港5楼2013-01-26 17:51
          收起回复


            6楼2013-01-26 17:56
            回复
              把我们说成是威胁你道歉一样?
              整篇文章照搬过来自己加点图片就想当成自己的了?


              IP属地:中国香港7楼2013-01-26 17:56
              回复
                对不起,我不知道原作者看了会怎麼想,或者是否接受
                可是在我看来,你的道歉是毫无诚意,起码从你说的「百口莫辩」、「那麼相似无法抵认」看来,你只是觉得因为大家说你抄袭,所以你就被「硬说」成是抄袭,所以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道歉
                要是你真觉得这麼委屈你没抄袭的话,你又何必道歉,何不据理力争到底,这只能说明你根本毫无任何辩解理由证明自己没有抄袭
                是的,你是加了一点东西在你的文章里,难道这样就能掩饰了?是的,你公开发帖道歉了,可是在你的语气上,我看不出来你是在真诚的道歉
                看了下你的资料,你才13岁,还可以说你是年少无知,承认自己的错误其实不难,请你真诚的向原作者道歉,不要说得像是强加之罪何患无词的样子
                最后想重申一点,原作者小霏是源吧的人,不是欣吧


                8楼2013-01-26 17:57
                收起回复
                  2026-03-25 05:11: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前后矛盾


                  IP属地:中国香港9楼2013-01-26 17:59
                  回复
                    其实你在原帖留言,已有知道原文且剽窃的动机了,不问自取是为贼也,你的行为跟当贼没分别,还要是不认错的贼就更让人蔑视!
                    你这种行为,让人觉得你老师不会教学生,你娘亲不会教孩子!你不想想自己形象,也让想想你长辈知道这件事后有多蒙羞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01-26 18:07
                    回复
                      其实你在原帖留言,已有知道原文且剽窃的动机了,不问自取是为贼也,你的行为跟当贼没分别,还要是不认错的贼就更让人蔑视!
                      你这种行为,让人觉得你老师不会教学生,你娘亲不会教孩子!你不想想自己形象,也让想想你长辈知道这件事后有多蒙羞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1-26 18:07
                      收起回复
                        亲,既然你真的只有13岁,那麽,作为原帖作者的朋友,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她写这个帖子的时候,也只是14岁、初三而已。
                        霏霏发帖子的那天是11年世锦TF的前一天,那天晚上她用彩信把她的小提琴曲《梁祝》传给我,我回传的我的《明天会更好》,那时我们都是初三,一方面纠结学习一方面因为源源TF只比VT而感叹了不少,(一个晚上发了40多条短信)
                        嗯不知道跟你说这个有什麼意义,你至少应该懂得霏霏是倾尽了自己的心绪在创作。我想你右键了几次,证明了你很喜欢这篇文,谢谢你欣赏她的才华,但是,版权,你应该懂。转载他人文章超过总字数的30%则视为抄袭,你也应该懂得。
                        看得出你爱体操也爱文字,只是发表文字需要真才实学啊,如果你愿意,源吧文学社可以欢迎你的加入。霏霏是社长。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01-26 18:38
                        回复
                          那么相似????怎么不说如有雷纯属巧合?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3-01-26 22:41
                          回复
                            「连源吧的一篇文章都几乎没看过,进贴吧基本上是看照片。也许是那篇帖子所有人都认为我只为抄袭罢了。」
                            「即使百口莫辩又能怎样,那么相似我也没办法抵认」









                            15楼2013-01-27 00:01
                            收起回复
                              2026-03-25 05:05: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楼主自重。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3-01-27 0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