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研究主题是礼来公司的产品,林赛也不总是公开他和这个公司的财务关系。2008年,他在《临床内分泌与代谢期刊》(Journal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y and Metabolism) 发表的一项关于礼来公司产品“骨稳”(Forteo)主要成分特立帕肽(teriparatide)是否受其他骨质疏松药物影响的研究,就没有公布自己最近几年在为礼来公司提供咨询,举办讲座。“因为在这项研究中,所有受试者都服用了特立帕肽,不存在利益倾向,”林赛说,“并且,这项研究根本不是礼来公司资助的。”
林赛公布的信息前后不一,不仅是在研究论文中有所体现。作为一位知名科学家,林赛出版了不少指导其他医生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材料。例如,他参与了全美骨质疏松基金会(National Osteoporosis Foundation)《骨质疏松症防治医生指南》(2008版)的编写。这份受到很多医师协会支持的指南,提到了一些治疗方案,其中就包括特立帕肽(指南中说,人体对“特立帕肽通常有很好耐受性,尽管有些患者会出现小腿抽筋或头晕的现象”)。在“公告”部分,这份指南宣称,没有任何一名作者,包括林赛,“与商业集团有财务关系”。
更严重的是,林赛在申请美国政府的研究经费时,明显没有提及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至少从2004年开始,林赛就为礼来公司提供咨询。而2005年,他却向负责资助全美大部分医学研究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申请经费,针对“骨稳”药物开展一项研究 :对病人骨骼进行活检,弄清楚这种药物是否会影响病人的骨骼结构。结果他获得了经费支持。在此后的几年中,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给了林赛340万美元的研究经费。2010年,为比较“骨稳”的两种使用方法,他再次申请经费,并再次获得了资助——2010年收到36.4万美元,2011年收到34.6万美元。
美国相关法规要求,受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科学家,必须明确公布任何实际或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并且报告他们如何控制、减少或者消除由此带来的影响。如果不这么做,就是违法的。法规的规定似乎清楚,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一塌糊涂。机构之间互相推脱责任,使得像林赛这样明显违规的科学家也能蒙混过关。
利益链背后的暗流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每年拨款数百亿美元给医学研究者。这么大一笔钱,极易滋生腐败。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并不能很好地防止腐败,也没有积极检查科学研究中的利益关系。当我们试图对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进行调查时,它却向我们关上了大门。
陈晖(Faye Chen)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官员,当被问到林赛申请特立帕肽的研究资金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她拒绝提供林赛的雇主海伦 · 海斯医院的书面保证书,以证明利益关系已合理解决(这是法律要求提供的文件)。她只是坚称,一切都有序进行。她在电子邮件中告诉我,“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不会辜负公众的信任,我们资助的研究都没有问题,是按照最高科学伦理标准完成的”。她还说,“我可以向你保证,林赛博士所在机构在收到资金之前提供了所需的证件和保证书,并且他们被要求,每年收到资金前都得提供同样的证书”。根据美国的《信息自由法案》(FOIA,Freedom ofInformation Act),我获得了这些文件,却发现其中完全没有提及潜在的利益关系——没有任何资料提及林赛从他所研究药物的制造商那里收取了金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官员拒绝表态是否会对此进行调查。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行为并不令人吃惊。数年前,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监察长办公室发现了一些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内部通讯信息,其中涉及管理层阻止对资助对象进行利益关系调查(澄清一下,我的妻子在监察长办公室工作,不过她与这些研究和本文没有任何关系)。例如,一份备忘录中有“除非申报者严重违反申请程序,我们不应该调查利益关系的性质或者研究者如何处理利益关系”。
林赛的案例并不是唯一的。科学家在开展由政府资助的研究时,从制药公司收钱,就会产生潜在的利益关系。为了大致了解,有多少钱从制药公司流向受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科学家,我和学生们分析了2009 - 2010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数据库,以及ProPublica的制药公司付款数据库。我们查到,单是纽约州内受到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科学家,制药公司就掏了180万美元——包括讲师团出场费、咨询费和其他服务费(过去两年支付给纽约州所有医药研究者的,远不止这个数目)。当然,其中很多支出也可能不会构成实际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