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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上班迟到要受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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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班迟到,在现在很常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员工的迟到,各大公司都有相关的惩罚规定,而在古代同样如此。各个朝代对于官员的迟到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1楼2013-01-20 15:03回复


    2楼2013-01-2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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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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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鸣即起
        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勤等行为,这是古代做官的基本原则之一。古代官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在“朝九晚五”的八小时工作制不同,整体来说是上班上得早,下班也下得早。
        早在两千年前的《诗经齐风鸡鸣》中就记载了一则故事,妻子早晨催丈夫起床上班说:“公鸡已经叫了,上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已经忙碌了”(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因为当时交通不便,所以按时上班就需要很早就起来准备,由此可见,从春秋起,古人就有了“鸡鸣即上班”的传统,往后,这个时段就定型为“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于是就有了“上班点卯”的说法。
        有关下班时间的规定,各个朝代没什么大的变化,比如清朝规定春夏下午4时下班,秋冬下午3时下班,已经形成古代的惯例,也就是从早晨六七点左右到下午三四点,共八个多小时。
      就像现代都市上班一样,古代上班在路上花费的时间也不少。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就曾写实描述上班路上的艰难,其诗曰:“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这个现象很具有普遍性,因为古代房价不比现在低,不少中低层官吏往往买不起京城市中心附近的房子,只好把房子买到“五环”开外,路途遥远再加上交通不便,所以走回家就是“逼夜”


      3楼2013-01-2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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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就开会
           由中国传统的行政体制所决定,古代公务员的所属机关,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类。凡在中央各机关供职的官员,一定品秩以上,或有职务所规定,必须参加由君主亲自主持的最高国务会议,通称朝会,故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序,便是“上朝”,亦称“朝参”。朝会有大朝、常朝等区分。《梁书·武帝纪》里有一篇梁武帝的诏书,道是一切国务,必须先在朝会上咨询大家的意见,所以百官应该“旦旦上朝,以议时事,前共筹怀,然后奏闻”。也就是说,除法定的节假日外,这种具有实际内容的常朝,几乎每天都要举行。倘是君主生病或怠政,所谓“从此君王不早朝”,那便是例外了。


        4楼2013-01-2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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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3-01-2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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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朝的同时往往要确定人数,一起工作的同僚相互之间很熟悉,谁没有到一目了然。因此这也成为一种变相的“点名”。如果有谁迟到或缺勤,古代律法都有严厉的规定。比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的法令,就是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并在同时作了具体的司法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应点名检查实到人数的,有时一天几次,频频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点名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不仅如此,古代迟到也像现在一样按次数罚钱。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十四)。到唐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唐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
            除此之外,唐律还有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在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也就是说迟到缺勤多了,还有可能要被强迫“劳改”一年,惩罚的确不清。 我们现在上班请病假,公司一般会要求我们出示医院的病假条,证明是真病而不是装病,以防止出勤违纪现象,这样的方法在古代时就用到了。
            唐代宣宗大中四年(公元850年),御史台曾有专奏揭述,说有文武常参官捏造事由,不参加朝会,其实是在外宴游作乐,请“准常条已倍书罚”(《唐会要》卷六十)。宋代仁宗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右巡使张亿弹劾户部郎中、史馆修撰石中立等33人装病不赴朝会。皇帝专门下诏警告百官,对称病缺席旷职者,朝廷将派医官检验核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零二)。


            6楼2013-01-2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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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黑进宫 借光上朝
              上朝规矩,除一二品大员年高者,特赏可以骑马或坐椅轿外,其余人一律步行入宫;又因随从不得跟入的缘故,没人给你举灯照明。说是黎明开会,但若是把从宫门步行到朝殿(开会的大殿)这段距离算上,加上御史整队、等候传呼,得提前一些时间抵达。明高启《早至阙下候朝》诗云:“月明立傍御沟桥,半启拱门未放朝。”所述便是常参官提前到达的情景。适值黎明前的黑暗,进宫之后,叫人如何择路而行?据《天咫偶闻》记,明代紫禁城皆有路灯照明,天启时太监魏忠贤当权,才下令尽废路灯,方便夤夜出入。其后,该制度又为清朝继承,紫禁城内,除朝房及各门外,绝无灯火,理由为消弭火患。结果便是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想象其万一相撞或“追尾”之情景,唯有《三岔口》可比。因为无灯照明,还发生过有人在雨夜趋朝时因路滑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如按现在的制度,当视为工伤死亡,应予抚恤。


              7楼2013-01-2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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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光上朝。。。。。


                8楼2013-01-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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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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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种上班时的牺牲绝不会发生在王公大臣身上。清制,凡亲王与部堂长官上朝,皆有专人打灯引至景运、隆宗二门;军机大臣则有角灯导入内右门。还有,奏事处官员、各部院衙门递奏官和各省提塘官,因为他们提前送到的各种文件和报告或许会成为皇帝在朝会上提出讨论的议程,因而也特许给灯。上述这些灯火,就是广大“无光”上班族防备工伤的借光之源。大体办法,各自赶早,如等早班车似的站在东华门外,远远看见有灯过来,便蜂拥而上,亦步亦趋。没赶上这趟的,只好再翘首以盼下一个“有光”上班族到来。


                  9楼2013-01-2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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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的上班族都不好过啊


                    10楼2013-01-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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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3-01-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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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君如伴虎。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3-01-20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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