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专人负责教育乱收费群众举报查处和政策咨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20
教秘〔2006〕45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网上开设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接受社会举报,回答教育收费政策咨询,社会反映良好。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省教育厅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上为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开通了一个用户,省教育厅将把群众网上反映的教育乱收费情况或教育收费政策咨询通过该用户分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收费政策的同志专门负责督促查处或提供咨询。
请各单位确定的专人于10月31日前将本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唐老师,电话0551-2166787;
省教育厅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瞿老师,电话0551-2831880。
发布日期:2006-10-20
教秘〔2006〕45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网上开设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接受社会举报,回答教育收费政策咨询,社会反映良好。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省教育厅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上为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开通了一个用户,省教育厅将把群众网上反映的教育乱收费情况或教育收费政策咨询通过该用户分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收费政策的同志专门负责督促查处或提供咨询。
请各单位确定的专人于10月31日前将本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唐老师,电话0551-2166787;
省教育厅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瞿老师,电话0551-2831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