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教“万物有灵”思想在当前社会的一种积极因素
作者:郭德才
“万物有灵”的观念,可以说在许多国家的宗教和民族中都有。它既是祖先在科技尚不发达时期人类对扑朔迷离世界的一种直觉认识,也是对包括有生命体的各种动物、植物,及无生命体的天地、日月、山川等物的一种自然崇拜。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尔马哈在《宗教的本质》一书中说:“自然是宗教最初的原始对象,这一点在一切宗教及一切民族的历史中都已被充分地证明。”所以说,多数宗教和民族都对自然比较崇拜也就不足为奇了。到了19世纪的7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泰勒正式提出了著名的“万物有灵论”观点,他首先将人与物视为一体,并认为人与其它物体一样,都是由躯体和灵体两部分构成,两者缺一不可。
我国对“万物有灵”的认识其历史可追溯到原始社会,而较早、也最集中的记载见于战国至初汉时期的《山海经》中。古人认为:大自然是神圣不可冒犯的,人类只有敬畏、尊崇自然,才可避免大灾大难。《史记·礼书》中曰:“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而道教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文化,并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血肉融合的整体关系,万物都是由道生化演变而来,并无高低贵贱之分。而人类只有顺其自然,万物才可同生共荣,世界才能和谐发展。
《庄子》曰:“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西升经》云:“道非独我,万物皆有之。”唐代道士成玄英说:“夫大道自然,造物均等。” 另外道教还认为:既然宇宙生成之物的一元气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运化之中,所以万物与人一样也都会有灵性。葛洪曰:“山水草木,井灶洿池,犹皆有精气。人身体亦有魂魄,况天地万物之至大者,于理当有精神。” 这也正如道经中讲的那样:气中必有精,精极必有灵,灵极则有神。
“万物有灵”观念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但如果说人类和动物有灵、有情,相信大家都能认识、理解。但对于那些没有大脑的草木、花卉你相信它们也有灵性和意识吗?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意思是说:人不能像草木一样,无情无义。然而,据科学家近几十年来研究表明:草木绝非无情之物,它们不但有很深的情感,而且还可与人进行远距离的思维沟通。
早在上个世纪的1966年2月,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测谎专%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