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联名为“贪官”求情
2010年下半年,47岁的卢祖国在网上和人闲聊时,遇到27岁的小高。2011年3月两人见面,4月底即到酒店开房,从普通朋友变成情人关系。
2011年下半年,小高想为自己的幼儿园买一辆校车,却苦于无钱。卢祖国知道后,决定帮情人想办法。不久,一家企业进入卢祖国的视野。
原来,这家企业申请了一笔信息化管理的扶持资金,经审批120万元资金已打入奉节县财政局账户,只等卢祖国签字,该企业的陈老板就能得到这笔钱。
同年12月一天中午,卢祖国将陈老板叫到办公室说:“我联系了一所幼儿园,需要购置校车,你来捐点款买辆校车嘛。”
陈老板想捐一辆旧车,卢祖国不同意。问需要多少钱,卢祖国说可能要15万元。陈老板只好应承下来,才拿到那笔120万元扶持资金。
小高拿到15万元后,又添些钱,共花24万多元买了辆校车。2012年3月,卢祖国东窗事发,陈老板才知道自己“捐”的钱落到卢的情人手里。
同年8月底,因卢祖国涉嫌受贿罪,奉节县检察院向奉节县法院提起公诉。孰料,小高所在幼儿园的学生家长联名给法院写了一份请求书。
这些家长称,幼儿园以前没校车,卢祖国的行为也是为公益事业做贡献,没有得到任何利益,请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卢祖国的刑事责任。
法院开庭审理时,卢祖国的辩护律师称,卢祖国和小高不是情人关系,卢主观上没有占有15万元意图,只是建议陈老板捐赠校车,并没有索贿。
法院审理后认定,卢祖国和小高存在不正当关系,他利用职权强迫陈老板捐资助学,实质为变相索贿,应以受贿论处。 据《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