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车友会吧 关注:17贴子:85
  • 1回复贴,共1

2013年新交规整理简洁,驾驶人 受益必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文摘
(**部第
123
号令)

2013

1.1
起闯红灯扣
6
分值
故意遮挡车牌扣
12
分值
决定零容忍
杜绝限制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
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
撤销驾驶证记录的
10
年内不得申请;记满
12
分的
5
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
3
年内
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1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
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
3
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
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
3
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
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2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
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3
、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
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
10
公里。据悉,调整后大中
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
6
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
16
项”

4
、此次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
性不强的考试项目。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调整后,
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
5
项”
,去除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
4
项”
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
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6
、规定对
3
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的责任。同时,
为确保驾驶人培训、
考试质量,
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
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
,明确**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
7
、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
2000
多万人
的速度快速增长,为加强日常管理,
123
号令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
重点管理对象,
1
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比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
较为突出。
8
、在实习期内违法记
6
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
6
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
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
格。
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
者更高车型驾驶证
3
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9
、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
参加不少于
3
小时的法律法规、
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
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
育。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
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
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
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
10
、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



1楼2013-01-07 11:43回复
    12
    分记录或者连续
    3
    年不审验的,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
    对驾驶人的管理。
    11

    123
    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提高了记分分值,
    记分项由
    38
    项增加至
    52
    项。
    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
    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
    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2
    、校车超员
    20%
    以上记
    12
    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
    6
    分等
    14
    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
    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行驶超速
    20
    %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
    50
    %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
    20%

    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
    12
    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
    车记
    12
    分等记分项。
    13
    、由
    6
    分提高到
    12
    分,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记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
    3
    分提高到
    6
    分。
    14
    、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5

    123
    号令推出
    6
    项便民服务措施,
    。更符号的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
    务,
    1.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
    3
    日缩短为
    1
    日。
    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
    在申请
    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
    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2.
    将驾驶证补换领、
    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
    方便县乡、
    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3.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
    不能在
    2
    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
    将驾驶准考证
    明有效期由
    2
    年延长至
    3
    年,
    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
    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
    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4.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
    21
    岁放宽至
    20
    岁。
    5.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
    在备案登记一年后,
    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
    审——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
    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2楼2013-01-07 11: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