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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推文】8一8那些年我爱过的作者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内个内个,我前些天在吧里看到一个穿越文,说蒙恬的儿子的吧,穿越到一个类似非洲大草原的地方一个人生活了6年还是8年的,然后小受也穿过去了,是个弱受,而且会魔法(类似魔法的那种能力)有人知道这文嘛?我当时忘记收藏了,后来找不到了。还有,,,,对楼主的看这么多文还有鉴赏能力表示由衷的敬佩!!!


5283楼2013-11-2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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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微博上看到尸姐的一个新短篇立马就喜欢上了,一如既往的治(hui)愈(san)系(guan),贴出来大家感受一下→_→


    来自Android客户端5284楼2013-11-2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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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4 16: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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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JJ的一个此文章长评写的很耐人寻味:
      不变的孤寂
      又看了一遍,也许以后还会翻出来看很多遍。
      因为孤寂这种东西,是亘古不变的。
      在知乎一篇文章里看到过,正反物质粒子的对撞湮灭,其实是正物质粒子从相遇那点开始,在空间中继续前进,但在时光中开始倒流。
      我从时光那头走来,与你相遇。
      精英陆明经历了死亡,变成另一种存在延续着,时间在他身上倒流而他在向前,向前直到回到了循环闭合的那一点——
      他们相遇的那个早晨。
      1.2.3.action。无数次上演的剧情再次开始。
      我曾遇见你,我又遇见了你。
      时光继续向前,我们重复着一轮又一轮的相遇,
      而我遇到的始终是你,亲爱的我自己。
      而我每次都将与你一同湮灭在那个我们都跨不过那个时间点。
      那个你在马路对面的一丛气球中对我温柔地笑,
      抑或我在那路对面一丛气球中温柔地对你笑的时刻。
      我们的故事被锁在这段时光中,抛弃了未来以换取永恒的不分离。
      而每一次的最后,死亡都会让我们融合,死亡都会让我们的故事再次开始。
      这篇文章有多孤寂。
      去睡了~晚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5285楼2013-11-26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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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里好多有才的娃纸,赶脚俺语言好贫乏···【墙角对手指


        5286楼2013-11-2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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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酥的作品不多,而目前”男风”上不去的情况下,除了<赵小明谈恋爱>,几乎都找不到了。他的杂文也非常不错,常常有自己独特的观点,现在也是无迹可寻。
          难得找到一则短篇<听说爱情回来过>,贴上来给大家瞧瞧,其实我更想贴<镜花水月>,但实在是找不到了。
          没错,本文和满座衣冠胜血的<听说爱情回来过>重名,但不是一篇啦!


          5287楼2013-11-2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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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爱情回来过 by 小酥
            来美国四年了,我谈了三次恋爱,有过两个男朋友。以前的那个叫翔,现在这个叫祥。翔的朋友们叫他阿翔,祥的朋友们也叫他阿祥。所以当我和阿翔分手,认识了阿祥以后,我便执意让我的朋友们叫他们的英文名字。因为在那段时间里,如果有人问我,“你们阿祥呢?”或是“阿翔怎么样啊?”我会落下脸来,咬咬嘴唇,然后说,“你指哪一个?”
            分手以后我还会时不时想起阿翔来,虽然从那以后我没再见过他的面。我会常常想起阿祥的一个年纪较大的朋友跟我说的话,他说他是从来不去酒吧的,他也不想在那里钓人。酒吧里即使钓到男朋友也都不会长久的。我到现在还是渴望长久的爱情,和阿祥在一起以后我有了一点长久的感觉,所以到现在为了这个目标我们都努力地经营这份感情。没错,我是在酒吧里遇见的阿翔,不过不是我钓他的,是他钓我的。总之我们好了不到半年,后来,是我提出的分手。
            是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的阿祥。他比我大五岁,今年已经三十了,博士毕业后在一家制药公司上班。阿祥瘦瘦高高的,文质彬彬,待人很诚恳,对朋友好。当然,经济基础很坚实。这是很重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让我有一份安全感,可以有一些依靠的感觉。而且他见到我时是我形象最差的时候,让我觉得好像他看中的不仅是我的外貌,而是我的好。究竟我好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和阿翔分手,我不甘心,老实说在心里我曾经后悔过,我希望他能够出面来挽回。没想到他没有。
            那个周末我去他住的公寓找他,他没在家,打他手机他也不回。我就在他公寓的门口台阶上坐了一晚上,直到深夜。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都是学生,从康州到纽约我要乘上一个半小时的火车。每个周末多半是我来纽约看他,他没有车。我开着我的什么都响的老爷车进了纽约城他住的皇后区,三次总有两次他不在家。在约好的时间里不出现,那是让人最心焦的,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这样。还好他有手机,我可以call他,然后他会告诉我,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和朋友啊,或者同学啊在一起。他的朋友和同学真是太多了,男的女的,老中老外,一个个好像都和他铁的要死,就是我和他不够铁,事实摆明了这一点。然后让我开着破车冲进曼哈顿满世界去找他。抱怨两声,他还会说,“让你练练车技啊,在曼哈顿开车不是人人都有那么多机会的。”
            最让我痛恨的是,他的爱好实在太广泛,音乐,他喜欢摇滚,爵士,布鲁斯,电影,他喜欢动作片,科幻片,独立制片,绘画,他可以和朋友在现代艺术博物馆看上一天,还有摄影,运动……他精力太充沛了,我实在跟不上。他可以和我在泡完酒吧跳完舞三点回去,做爱做上一小时,第二天早上十点就醒过来,说无论如何睡不着了,拉我去跑步。我睡眼朦胧地跟他跑过两次,差点撞到汽车,后来就死也不肯再去了,于是他一个人去跑。其实,这些都是优点,我也知道,摆在一个征男友的广告上,这些条件何等的诱人。可不知怎么到了生活中,从我的眼里,这些都成了缺点。最要命的是,他最喜欢混在一起的那些人,都不是同性恋,于是我在他们面前不得不装出普通朋友的样子,我当过他的校友,表弟,老乡,后来为了不至于搞混,我就成了他的远亲表弟,当然是老乡,更兼校友,乃至万无一失。
            我对和阿翔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看好的。每次做完爱,我总要穿上内裤睡觉,他就光着身子(连这点我们都不同),他搂着我心满意足地要睡觉的时候,我会想,我们迟早是要分手的。老想老想,后来就说出来了几次,每次说了,他就会睁开沉沉的眼皮, 把他的腿盘过来夹住我,脸往我肩膀和脖子间一钻,瓮声瓮气地说,“你知道我喜欢你的嘛。”关上灯,他的鼻息一会儿就重起来,沉入梦里,而我,都要在黑暗中睁着眼,一动也不敢动,想上好久。
            我知道,我是一个需要人疼的人。我和阿翔在一起,基本上是我在疼他。所以我觉得我们不会很长久地在一起。很多事,其实没有什么对和错,如果两人有问题,真的不能说是孰是孰非,只是两个人不匹配,不match,不协调,生活理念不一致。生活中可能就是很小的一件事,都会有大的矛盾隐藏在后面。我有感性的一面,那就是为什么我会在那家gay club里面喜欢上了他,当晚就跟他回去睡觉,被他钓上后还甘心做他的男朋友。我也有理性的一面,有些事,想想不对了,还是勇敢要去面对。人总是为自己活着的。


            5288楼2013-11-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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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胖的时候认识了阿祥。 在一个朋友的Party上,他端着一杯酒,和我握手的时候,笑着说,“好可爱的小胖子。”
              他开始追我。和阿翔不同的是,他不用他的身体做第一道进攻。这让我觉得很安全。我甚至觉得我是不是有女孩子的心态,和人上床总觉得被占便宜?是就是吧,不管了。 一方面, 他送我好多东西,从花到衣服到后来的一个第分尼的白金戒指(接受了它以后我就成了他正式的男朋友)另一方面,他大胆地表白,贴切的关心,几乎什么我日常生活中能想到的他都替我想到了。我突然有了一种自尊感,价值感,那是我和阿翔在一起所没有能得到的,可能也是我一直想要的吧。他的公司就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地方, 他租了一个小小的house。有一天,他就来收拾我的东西,把它们运到他的家,我,就搬了过去。
              阿祥的出现让我从那种不健康的状态中摆脱了出来。眼前有一个实实在在疼你关心你的人,比那种远在天边的不实际的思念要有力得多。更何况是我先把人家给甩了,我心理上有优势。
              和阿祥在一起的生活很惬意。我可以把自己比作一个少奶奶,如果我脸皮厚的话。阿祥很懂得照顾人,什么事都不让我做,只让我少吃,把体重减下去。为此他还买了好几条贵得要死的裤子,尺寸是我以前的腰,要我务必尽早地穿上去。我真是与众不同的吧,不开心的时候猛吃,开心了反而没有很好的食欲。很快,我就穿上了那几条绷得紧紧的裤子,先是一条A|X,接着是一条Versace。
              我改掉了以前去酒吧的毛病。和阿翔一起的时候我经常会和他喝得烂醉,我的回忆里曼哈顿去皇后区那班地铁里两个摇晃的灵魂,都是不安定的印象。和阿祥在一起,我能静下心来读书,后来还发现自己挺喜欢做家务的,阿祥做饭的时候,我在旁边看他,他擦地的时候,我会帮他,他剪草坪的时候,我也帮他。我们一起去郊游,露营,钓鱼,跟着他,我常常能想起小时侯跟着爹爹后面的样子,我和阿祥之间的感情,更多的可能就象是兄长和幼弟之间,甚至于父子。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还上床。
              我不能拿阿祥跟阿翔在床上比。那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和阿翔,我们可以互相要,互相取悦对方,阿翔是年轻力壮的,他甚至可以休息一下再来一次。和阿祥,他会很小心,动作很轻柔,体贴,为我着想多,给我一种受呵护的体验,唯一的遗憾就是大多数都是他要我。我有时缠他缠得紧了,他会让我要他,但是看得出他很不舒服,很紧张。我于是也尽量不勉为其难,虽然我更喜欢相互的多一点。有时候我甚至想,即使他要我的时候他也要考虑我那么多,不象阿翔会不顾我弄疼我甚至咬我,他能享受到吗?不过看起来他很满足,我也管不了很多了。
              阿祥时常会和我谈到未来。他说以后我们两个怎样怎样,要买一幢漂亮的房子,我工作了以后买一部我喜欢的三菱牌跑车,再领养一个孩子,如果可能的话。他说那些话我就听着,想着,好象都看得到,摸得到,其实我并不很物质,我能过穷的日子,只是这种感觉比和阿翔在一起要强,阿翔从来都不会说到未来,好象我们的未来就是我的未来加他的未来,两个相切的圆圈,没有一个共同的交集。
              现在我一个人住在阿祥的房子里。阿祥去了加州。去年冬天我们一起去了三藩渡假,享受那里温暖的阳光。我一下子爱上了那个地方。阿祥是一直说加州好的,我们两个就在那里打算起来了,说以后我毕业了和他一起去加州找工做。那样我们就可以生活在人间天堂了。阿祥听我说这些的时候,他笑着说,他就是这样打算的才带我去三藩的。我开心地笑。他后来说了一句,他说他一直不以为我会喜欢这样的生活,虽然现在看起来和他在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其实他很担心我心底里还是喜欢大城市,象纽约那样的生活。


              5290楼2013-11-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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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我要去我曾经年少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我的往昔的碎片落在某个角落。
                我驾起阿祥的马自达,这车他刚工作时买的,保养得还象新车一般。路还居然很熟,进了曼哈顿轻轻巧巧就转到了那家club。
                只过了一年多,我仿佛老了许多,或者说成熟了。麦苗抽穗成青麦穗要很长时间,然而几个大日头下来就可以转黄。外表上看,也许我比以前少了一些青涩,多了几分成熟,可以说更漂亮了。
                我在楼上楼下兜了一圈,没有几张老面孔,一代新人换旧人。有几个认识的跑过来,象参观出土文物般望着我,又搂又抱,听我说把博士拿下来了,群情激昂,尖叫着说要请客。又问我Chris怎样,(chris是阿祥的洋名)我说去了加州工作,我也要马上去。他们又惊呼,说以后到加州来玩一定要住我家。
                小心地走了一圈,没有看见阿翔。我的一颗心才落了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怕见他。
                我决定下去舞池跳舞。音乐在放着《Unbreak my heart》的舞曲,女声如泣如诉,众人却欢快狂舞。年轻的肢体扭动着,我曾经也是其中的一个零件。那感觉可找得回?
                挤着进到舞池的中央,我开始加入扭动,我笑着,如周围的人笑着,
                Un-break my heart
                Say you'll love me again
                Undo this hurt you caused
                When you walked out the door
                And walked outta my life
                Un-cry these tears
                I cried so many nights


                5291楼2013-11-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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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4 15: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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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眼望去,不大的舞池里人头拥挤,年轻的,不再年轻的,都是年轻的感觉。英俊的,不英俊的,都是英俊的寻觅。在眼光逡巡中,我的灵魂游离出窍,在热气中浮游在欲望的空气里。突然,一张脸把我的魂从半空中活活收去,我目瞪口呆。
                  阿翔。
                  他还是象原来那么俊朗,象我们刚见面的时候。他的头发还是打了很多发胶,根根直立,他的笑容还是那么盎然。刚劲的轮廓,依旧宽厚的肩膀,挺拔的脖子。他穿着一件黑色V领的T恤。
                  那是我买给他的生日礼物。 我记得很清楚,Gap的,十五块美金,Onsale的时候买的。
                  难得他还穿到现在。
                  难得他穿着还那么好看。
                  他没看到我。他在和Hans,一个小杂种一起跳舞,那个越南和美国小杂种在我以前就老盯着他,阿翔总不睬他,不知道现在是如何。那个小杂种越跳越放浪,简直就要附到阿翔身上,且脸部现出那种无比风骚的浪样。
                  “贱。”我骂了一句。
                  阿翔总是笑着,我赶紧低下头,想退出去,无奈人太挤,一时间不好挤出去,我只好低着头跳舞。
                  我知道此刻我的感觉很复杂。怎样形容,我无法形容。
                  我忍不住偷偷抬起头,看过去。阿翔在跳着,笑着,忽然,笑容凝固了。
                  我不顾一切挤出舞池。
                  Un-break my
                  Un-break my heart
                  Come back and say you love me
                  Un-break my heart
                  Sweet darlin'
                  Without you I just can't go on
                  Can't go on


                  5292楼2013-11-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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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回去,马上回去。又不知道要不要回去。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在说,
                    你怕什么?
                    我怕什么?!
                    在吧台的一个角落我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可乐。可乐越喝越难受,不喝了。又要了一杯长岛冰茶。以前每次和阿翔一起来,他喝百威啤酒,就给我买一杯长岛冰茶。
                    很浓的酒味,慢慢喝。熟悉的味道,带出熟悉的声音,“小凌子,给我喝一口。”他总是来赚我半杯喝。
                    “小凌子,这个好,吃了补肾。”每次一起去中国城吃饭,他总要点个腰花。
                    “补肾作什么?”
                    “做你啊,你多吃点也有力气做我啊。”两个人的时候,他总是没正经。
                    想到这些,我还是忍不住要笑。
                    他的不好我已经都忘记了。其实不是忘记,是不去想了。
                    他的好我还都记得。人真是奇怪。
                    他带我去看一切新奇好玩的东西,包括脱衣舞,我说他下流,他说见识见识没什么。他带我去看大都会博物馆,现代艺术博物馆,高根海姆艺术馆,给我讲莫奈,毕加索,伦伯朗。他带我去格林威治村的小pub听现场的blues乐队,他带我去看中央公园嘎司布鲁克斯的免费乡村音乐会。他带我冰天雪地的除夕夜去时代广场看掉苹果。他从学校的保健室免费派送箱里偷偷拿好些保险套,回来向我献宝。为什么当初我都不觉得什么好。
                    往事随风,回头太难。
                    我躲在一个最阴暗的角落里,喝了两杯长岛冰茶,我决定离开。临走拿衣服的时候,我闪视了一下周围,始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也许他也躲起来了,这样更好。我走出大门,曼哈顿的夜色依旧美丽,街道在深夜依旧明亮,如闪耀的珍珠。我不得不承认,相对田园生活,我更喜欢曼哈顿。但是田园生活也不错。
                    我想回去,马上回去。又不知道要不要回去。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在说,
                    你怕什么?
                    我怕什么?!
                    在吧台的一个角落我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可乐。可乐越喝越难受,不喝了。又要了一杯长岛冰茶。以前每次和阿翔一起来,他喝百威啤酒,就给我买一杯长岛冰茶。
                    很浓的酒味,慢慢喝。熟悉的味道,带出熟悉的声音,“小凌子,给我喝一口。”他总是来赚我半杯喝。
                    “小凌子,这个好,吃了补肾。”每次一起去中国城吃饭,他总要点个腰花。
                    “补肾作什么?”
                    “做你啊,你多吃点也有力气做我啊。”两个人的时候,他总是没正经。
                    想到这些,我还是忍不住要笑。
                    他的不好我已经都忘记了。其实不是忘记,是不去想了。
                    他的好我还都记得。人真是奇怪。
                    他带我去看一切新奇好玩的东西,包括脱衣舞,我说他下流,他说见识见识没什么。他带我去看大都会博物馆,现代艺术博物馆,高根海姆艺术馆,给我讲莫奈,毕加索,伦伯朗。他带我去格林威治村的小pub听现场的blues乐队,他带我去看中央公园嘎司布鲁克斯的免费乡村音乐会。他带我冰天雪地的除夕夜去时代广场看掉苹果。他从学校的保健室免费派送箱里偷偷拿好些保险套,回来向我献宝。为什么当初我都不觉得什么好。
                    往事随风,回头太难。
                    我躲在一个最阴暗的角落里,喝了两杯长岛冰茶,我决定离开。临走拿衣服的时候,我闪视了一下周围,始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也许他也躲起来了,这样更好。我走出大门,曼哈顿的夜色依旧美丽,街道在深夜依旧明亮,如闪耀的珍珠。我不得不承认,相对田园生活,我更喜欢曼哈顿。但是田园生活也不错。


                    5293楼2013-11-2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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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两步,从一个商店门廊的黑影里钻出一个人来,不由分说扯住我的衣袖。
                      “就你一个人?”
                      “阿翔?!”我惊呆了。
                      “你一个人来的吗?”
                      我木木地点头。他把我拽到墙边,让我靠墙站着,他两手撑住墙,一边一个,把我围住。我有点害怕,我想说,你想干什么?
                      倏的我的肩膀被他双手钉住,他整个肩膀随即压上来,然后是滚烫的舌头。我的嘴角禁闭着,我的肩膀扭动着想要挣开。他的力气比我大。
                      他的双手环到我背后,整个把我抱住,我无法动弹。他的舌头进不到我的嘴里,脸在我脸上不停地蹭,热乎乎的鼻气把我的脸都薰得滚烫。他在舔我的眉毛,我的眼睛,舔得湿湿的好痒,又一下子挪到耳朵边,把我整个左耳吞在嘴里。
                      “够了!”我大声叫了起来。
                      他顿了一下。没过一秒钟,他又把脸贴上我的脸,更疯狂地舔舐我所有的地方。我突然感到有一些异样的液体在他的脸和我的脸之间蔓延。从脸颊流到嘴角,
                      是咸的。
                      他的鼻息开始抽搐。他在哭。
                      他说,“小凌子,你知道我想你吗?……你知道吗?小凌子,我想你,我快疯了。呜呜……呜……”
                      “我到处找你找不到,我去找你你躲我不见我,我再去找你你搬走了,
                      “我曾经在你的系门口等,也没等到你。呜……呜……,我想冲进去,但是我怕啊……呜……
                      “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是爱你的啊,小凌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为什么不原谅我……以前……你那么疼我的啊,小凌子……”
                      他抱着我的手渐渐松了。我挣脱开双手,反过来扣住他肩膀,他泪流成河,我一手抱住他,一手抬起他的下巴,在灯光下,他的双眼晶莹闪烁,他的眉毛还是那么笔直硬挺,他的嘴角还是那么硬气,然而他的脸上写满了痛苦和后悔。
                      我一比一撇地替他擦去泪。
                      他看着我,嘴角一牵,苦苦地一笑,嗓子兀自哽咽着,“小凌子,你原谅了我吗?”


                      5294楼2013-11-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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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明白,所有的分析,回忆,理智,自责,都是多么虚空,面对着一张生动的脸,只有心底里的涌上来的情感才是最真。
                        我是爱过这个人的。
                        而且,我发现我还爱着他。
                        一瞬间,所有的委屈和怨恨都倾闸而出,我双臂抱紧他的肩膀,伏在他的脖子上,无声地哭。泪水流在他的俊秀的颈项中。我听到从吧里面出来的人对我们发出善意的哄笑,两个当街的男孩,是在做什么年轻的游戏?
                        我伏在阿翔的肩上,泪水满面地朝他们笑着。
                        阿祥的车栽着阿翔和我回到阿翔家里。在车上,阿翔紧紧扣住我一只手,让我只用一只手开车。他歪在座椅里一路都没有说话。
                        我又回到了阿翔的家,那扇班驳的门,那个小小的房间,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除了在梦里。阿翔有些怯怯的,关上门,他一把又把我抱住。
                        “好了,等一下再来啦。”我仿佛从来没有和他分开过,象以前对他那样说。他撇撇嘴,不好意思地笑了。他的房间还是和原来一样,只是比原来要干净一点,东西也放得比较有条理。趁他去洗澡的时候,我打开他的壁橱,还是原来的几件衣服,我给他买的一件条子衬衫烫好了挂在那里。
                        我朝思慕想的身体展现在眼前的时候,我一直在抖个不停,历时十多分钟,直到他把我放倒。我们疯狂地咬噬着对方,恨不得把对方所有的都吞下去,仿佛只有进入身体内的才是最安全最保险的,谁都不能再夺走。我没有空再去想阿祥,在这一晚。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还是觉得累,昨晚彼此都要的太多了。阿翔还是光着身子睡,被子只盖了个胸脯。他还是那么英气逼人,晨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我记忆中他的棱角分明的脸,柔和了许多。已是十一点了,他还在沉睡着。我悄悄起床穿了衣服,在洗手间放轻声音洗完脸,他还在沉睡着。我突然想,我是不是要走。
                        到厨房拉开他的冰箱,里面除了一桶牛奶和一包面包以外,空空如也。想起以前我总是去很近的超市买回来东西,给他煮饭。我的手艺不算好,他也从不挑剔。我还是替他做一顿饭再走,我想。于是我带上门,去了超市。
                        我买了一块鸡脯子肉,两个青椒,一棵芥蓝,一块牛肉,一打鸡蛋和两个西红柿,我准备给他做个他以前最爱吃的辣子鸡丁,芥蓝牛肉。回去的路上,隔着马路我看到阿翔低头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乱蓬蓬的头发,光着脚,衣衫不整。我走到他跟前,拿手里的塑料袋碰碰他的头。他惊讶地抬起头,红红的眼睛看着我。
                        “进去吧。”我说。他不说话,低着头跟着我进了门。
                        他洗澡,我做饭。他洗完澡穿着短裤,身上还是湿淋淋的,静静地跑过来站在我旁边看我做饭。我说,“去穿衣服,别冻着了。”
                        他没有动,轻轻地说,“刚才我以为你走了。”
                        我把菜盛在碗里,说,“吃完饭我就走。”菜做完了,我又做了一个西红柿蛋汤。吃饭了,我和阿翔坐在厨房的小桌边,跟以前一样,他吃大碗,我吃小碗。
                        “你的那个呢?”
                        “他……他去加州了。”
                        “我……,我……去了你们学校好几次,都是……都是逃了课去的,我希望能守到你。”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来过一次,那次我真的是出去,不是躲你。”我低了头用筷子扒着饭,夹上来几颗米粒。
                        “后来Hans他们告诉我你搬了出去,跟一个人好上了。我才断了念头,没有再去。”
                        “就是现在这个。”
                        “他叫什么?”
                        “他们没告诉你?Chris”
                        “他们不肯告诉我,怕我找他。”
                        阿翔的嗓子还哑哑的。
                        “你跟Hans怎么样?”我胡乱猜着说了一句。
                        “他……你知道我不是很喜欢他。他……他说他喜欢我,他有时来这儿。”
                        “昨晚他不是和你在一起吗?”
                        “是……,他……也看见你了。我让他先走,我让他这几天不要来找我。”
                        “他倒对你挺好的。”


                        5295楼2013-11-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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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人不坏,我的话他都听。只是我……,我不知道,”阿翔捧着饭碗,也是低着头不看我,慢慢地说,“我没有答应他,我们……还只是朋友而已。”
                          想不到我一直鄙夷的Hans,也是爱着阿翔。可是阿翔呢?我以前那个爱说爱笑的阿翔呢?以前我们吃饭的时候他总是不老实,把腿翘到我大腿上,如今我们安安静静,象两个在餐厅就餐的陌生人。
                          “他对你好吗?”我正想着,阿翔忽然问我。
                          “好。”
                          “……那就好。……你以后怎么打算?去加州?”
                          “不知道,应该是吧。已经找到了一个工,在那边。”
                          “他真的对你很好吗?”
                          “很好。”
                          “……有……有我对……,有……你对我好吗?”
                          “我对你也不好。”
                          我只吃了一小碗饭,很快就吃完了,阿翔吃完了一碗,又去添了一碗。
                          “好吃吗?”我问他。
                          “好吃。很久都没有在家里做菜吃了。”他把最后一点饭扒完。我看了看手表。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桌上还有半碗蛋汤,他双手端着,把嘴唇凑上去,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起来。
                          “我要走了。”
                          阿翔不语,我推开椅子站起来,他坐在那里不动,我看见他的脸颊的肌肉在微微颤动,一颗水滴滑过,滴在他手里捧着的汤里。我又说了一句“我走了”,径直往门口走去。
                          走在门口,背后传来一声鼻子的抽泣。我的眼里也充满泪水,在跑下台阶的刹那滑落。


                          5296楼2013-11-26 11:14
                          收起回复
                            本来准备来发牢骚来着!然后看到贴的这个小说,那个比喻很好!就是看完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我以为阿祥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5300楼2013-11-26 13:14
                            收起回复
                              2026-03-04 15: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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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01楼2013-11-26 13:4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