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洛克·福尔摩斯好不容易从睡梦中挣扎逃出的那一刻,敬业的钟表指针不偏不倚正指在上午十一点处。他踢开被子坐起,开始用仍模糊的视线扫视自己的房间,还不够清醒的大脑也开始运转。
约翰进来过,看到自己还在睡觉就出去了。
约翰下楼了。
约翰出门去超市了。
赫德森太太也不在,十有八九在她的店里。
等夏洛克回过神来,他发现自己正趴在走廊的地板上搜寻着脚印。哈德森太太不在还没什么,但是约翰不在……这就意味着这个早上他不会有牛奶和新鲜现做的加甜火腿三明治作为早餐了——哦上帝,约翰可是他的室友、朋友、保姆兼保镖!夏洛克烦闷地皱了皱鼻子,爬起来溜回房间去又披上了一件睡衣。
今天伦敦的天气异常晴朗,太阳先生毫不吝啬地将光芒抛洒向大不列颠……和其他国家,但因为地球的自转并不是所有国家。这还真是欲求难得的好天气,舒服温暖的阳光把人的皮肤泡得发胀——伦敦的雨季单调冗长得吓人,那些湿冷的风简直要让人身上长出蘑菇来。但就是这样的天气夏洛克也不想出门。这还需要强调吗?如果雷斯垂德提着一件烫手的案子来找他,他可以在一分钟之内换好衣服蹿下楼梯夺过案子也不管手是否被烫起泡;如果约翰或哈德森太太有危险,他会连衣服都不换为省时间直接翻窗户跳出221B;而如果约翰要他去买点东西,他可以在瞬间强制关闭自己的听觉系统或是把母语忘个精光,用法语或意大利语来一句:“对不起先生,你刚才在说什么?”(然后要么是约翰郁闷地自己出门,要么是约翰把他硬拖出门也不管他是否只裹着一条床单)。那么现在,他问那些阳光,你有案子吗?你身上被绑着炸弹吗?你需要我去买沙拉酱吗?没有,我是不会出门的,你还是省省心思回家去吧就让我长出蘑菇来好了。
在对天气发完一通蛮不讲理的牢骚后,夏洛克无事可干了。他开始想念三天前的那个案子,为那案子他就像磕过药一样整整精神充沛了三天三夜,而将它侦破的下一秒他便眼前一黑径直躺倒在苏格兰场发亮的地板上,死了般不省人事。他承认是有够丢脸的——可是拜托!这案子比任何药物都够劲,而且整整三天他只吃了两个三明治,没有牛奶没有火腿也不加甜……这可能正是他现在胃部发疼的原因。夏洛克不愿意再干等,他掏出自己的手机干脆利落发了条短信后一甩手扔到了茶几上——完美的抛物线,完美——他伸展身体霸占了整张沙发。
无聊!枪!案子!案子!约翰约翰约翰!牛奶和加甜火腿三明治!柯南道尔!……柯南道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