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逻辑是那些相信神存在的人会认为有神的同在,从而感到内心的平安。并举了把糖当药的心理暗示的例子,来说明信仰不单是一时心理的慰藉,甚至可以让一个孤僻的人变的乐观积极等有实际功用。“可是,如果我已经知道信仰会带来力量,并以此为目的来信仰的话,是无法诚心的”。进而得到结论:“明白了信仰的好处的人反而无法得到;而毫不知情的人却能够从信仰中得到力量”。
我觉的问题出在“可是,如果我已经知道信仰会带来力量,并以此为目的来信仰的话,是无法诚心的”这句话上,因为为追求力量而去信仰并不能说明信还是不信。比如你为了得到改善自己心态的力量而去信基督教,那你信上帝的存在还是不信呢?并不能从你的初衷看出来。不管是寻求慰藉、得到力量还是结识妹子,这只能叫参加了宗教活动,不能算信仰某宗教。是否信仰的判断标准是相信这个宗教的真实性,就是相信神的存在。所以为追求力量而去信仰的人不一定就是不诚心的。再如一个人周天去教堂参加礼拜是为了看一个妹子,所以礼拜很不专心,难道因此就能断定他没有信仰了吗?他还是可能有的,他信上帝,他在平时会像楼主所说的“因为如果真的有什么神明和我们同在的话,当然会更加从容”,一样会得到好处啊。
因为断了一环,所以结论“明白了信仰的好处的人反而无法得到;而毫不知情的人却能够从信仰中得到力量”无法成立。明白了信仰好处的人一样可能虔诚的信,并且因为觉的神明与其同在而变的内心宁静、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