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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语文差错揭晓:"零""〇"不可随意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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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素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杂志社发布了“2012年十大语文差错”。很多涉及社会热点事件的语文差错,被专家们一一“揪”出。
  这些差错,既包括人们以口语发音替代书面语发音而引起的错误,也有同音不同意或音形相近的字在写法、用法上的混淆,还有简化字与繁体字通用引发的误会。此外,微博语言、法律用语、汉字数字、历史典故等,如“酒驾”与“醉驾”,“囹圄”与“囫囵”,“零”与“〇”等,在日常生活和新闻报道中使用时,都出现了不少差错。


1楼2012-12-27 18:02回复

     ■ “爆头”匪徒咋能称“哥”
      在报道捕捉悍匪周克华的新闻时,某些媒体将周克华称作“爆头哥”。“哥”字是近年来的流行用语,逐渐出现滥用的倾向。称周克华为“爆头哥”,无异是化残忍为一笑,很不得体。
      ■ “囹圄”“囫囵”相去甚远
      在法制新闻报道中,“囹圄”一词常被误为“囫囵”。比如,今年某影星在一份因儿子吸毒而代其道歉的网络声明中说儿子“目前又身陷囫囵,暂不能对公众有一个交代”,又一次搞错了这两个词。“囹圄”原意指监牢,后引申出束缚、困难的意思。而“囫囵”是指整个,完整的意思。两个词从音到意,都相去甚远。
      ■ 时尚女性自封“贱内”不妥
      在微博语文中,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差错是:女子自称“贱内”。2012年7月,台湾某艺人发布一条微博说:“老公的餐饮服务业能往这样美好的方向发展,贱内与有荣焉!”网友一时议论纷纷。“贱内”是一个谦辞,旧时用于对人称说自己的妻子。一个现代时尚女性用它来自称,显然是说错了。
      ■ “酒驾”“醉驾”后果大不同
      在交通安全新闻报道中,“酒驾”、“醉驾”纠缠不清。2012年10月,某知名演员在上海街头酒驾被查,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不少媒体在报道时,都把“酒驾”误说成“醉驾”。“酒驾”是酒后驾驶,每100毫升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但不到80毫克;“醉驾”是醉酒驾驶,指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毫克。两者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 “蒜薹”非“蒜苔”
      在报道诺贝尔文学奖时,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常被误为《天堂蒜苔之歌》。“薹”,是蒜、韭菜、油菜等生长到一定阶段时在中央部分长出的细长的茎;“苔”,是指一类苔藓植物。有人误以为“苔”是“薹”的简化字,以致把“蒜薹”写作“蒜苔”。


    2楼2012-12-2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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