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质疑的专案组
马锋“涉黑”一案被当地定为头等大案,在2010年7月26日成立了“7.26”专案组,予以立案、侦查,但专案组却是由市纪委控制的,市政法委主要领导却要予以回避,纪委的副书记不但担任了专案组的组长,还放任专案组滥用“两指“措施,对马锋非法拘禁并涉嫌刑讯逼供。专案组在整个案件的侦查中,不顾最高检、**部的有关规定,没有对马锋的审讯全程给予录像录音,导致刑讯逼供现在也无法认定,专案组的王某、郭某某等人从把马锋关进度假村起,就垄断了对马锋的审讯,就是到了看守所,几乎也不在法定的审讯室讯问马锋,导致马锋无法忍受对其采取的刑讯逼供,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已一头撞向铁皮柜,想一死来解脱痛苦。这一点后来在法庭上被说成是“逃避法律制裁”、“是自残行为”。这句话出自专案组成员郭某某,就是此人涉嫌在马锋的审讯工作中刑讯逼供,专案组还指使非侦查人员参与马锋的审讯活动,似乎进了专案组,任何人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侦查人员。
王一律师苦笑着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运城市离关押马锋的某看守所足有100多公里,可是两次笔录间隔的时间却只有4分钟,其中的奥秘不知在何处,难道侦查人员会腾云驾雾吗?
最后,两位律师和马锋的家人愤怒的告诉记者,运城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在马锋案的“打黑”中,严重违法,践踏人权,已经到了“黑打”的程度。
两位律师希望通过件打黑案能引起媒体和读者的关注,从而引起山西省委、省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立案,依法追究在马锋案中涉嫌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人员的法律责任。否则,马锋一案断无公平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