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早在2011年3月就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强化保险公司在条款费率拟订、执行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针对车险争议最多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三大霸王条款,《通知》均将其取消。
其中,《通知》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意味着“无责不赔”将成为历史。
本人联系了当地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车辆保险中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三项条款是否取消,得到的解答是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为什么通知都已经公布了,当地公司不能执行哪!
直到今天,我去办车辆2013年的保险的时候,看到这三个霸王条款仍然存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其中,《通知》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意味着“无责不赔”将成为历史。
本人联系了当地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车辆保险中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三项条款是否取消,得到的解答是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为什么通知都已经公布了,当地公司不能执行哪!
直到今天,我去办车辆2013年的保险的时候,看到这三个霸王条款仍然存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