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752,598贴子:61,227,024
  • 14回复贴,共1

评“紫灵之心”之 紫灵的选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首先,紫灵个性独立,心中有大道,为了大道,可放弃儿女之情,也就是说,紫灵对韩立是敬重、是仰慕,朋友之情居多,不是真爱,有真爱之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再则,紫灵自知无法独立拥有韩立,这种感情不完美,与这种不完美的“爱情”长相厮守,还不如相望于江湖。。。
后续发展:韩立与紫灵,此后会咸有交集。(难倒妄嫂出手了?)因为以韩立的性格,再难主动去寻紫灵,尽管本章结尾时紫灵有些暗示,但任谁都能看出,舍身报恩的成分居多,韩立也是追求大道之人(尽管目前看来已小有些暴发户的心态),脸皮还没那么厚。当然,若紫灵有难,又当别论。。。


1楼2012-12-10 07:39回复
    求粉求粉有粉必回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12-10 07:43
    回复
      2026-01-11 11:20:3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消灭0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2-12-10 07:47
      回复
        人界篇曾提到过紫灵是跟老魔一样追求大道的人.


        IP属地:云南4楼2012-12-10 08:15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2-12-10 08:17
          回复
            哈哈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2-12-10 08:18
            回复
              “你现在神念之力虽然也算强大,远超同阶存在数倍,但是比其我全盛之时却还略有不如的。我指的是你修囘炼成第三层炼神术后,才有那么几分可能做到此事的。”男子轻笑一声的回道。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12-10 08:20
              收起回复


                8楼2012-12-10 08:20
                回复
                  2026-01-11 11:14:3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原来是传闻已久的泣灵秘藏!啧啧


                  9楼2012-12-10 08:27
                  回复
                    紫灵的选择还是很明智的。你看,不仅不会影响修炼,而且,寂寞难耐的时候还可以call来老魔温存一番。
                    可谓事业、爱爱两不误。


                    IP属地:山东10楼2012-12-10 08:35
                    回复
                      错了,紫灵正是想一直跟着老魔,才不愿意去灵界的,她自己也说了:小妹可不想韩兄到时候成功飞升仙界,成了一名真仙,而自己却还留在下界中,并在一次次天劫下只能静等陨落之时。


                      11楼2012-12-10 08:52
                      回复


                        12楼2012-12-10 12:41
                        回复
                          现在的女人,十几岁,毛都没长齐,
                          人破了身了, 到二十几岁都不 晓得被多少 个男人上过了, 也不晓 得喊过多少人老公 了, 还口口声声 的叫嚣着, 这世界上没好 男人了, 没有真爱了, 对这样的女人,我 只 想说4个字:请联系我!!!!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12-10 14:17
                          回复
                            叶凡神色凝重,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是一个盛世,等待了万古,诸天万域所有至强者都会赶来,各大生命进去,亦将破封,从古至今的积淀,都将在这一世绚烂绽放,究竟会如何落幕?或许将非常的残酷,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14楼2012-12-10 14: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