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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祭商君】读《商君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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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商君千古,把酒祭君!


1楼2012-12-06 19:39回复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商君书·开塞》
    译:治理国家应严加刑罚而不滥加赏赐,所以称王的国家刑罚严酷,奖赏专一。而孱弱的国家滥加赏赐,刑罚轻微。

    “勒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商君书·勒令》
    译:严肃法纪,政事就不会拖延;行法公平,官吏中便不会有奸邪之人。

    “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邢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商君书·画策》
    译: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刑罚严谨且不滥加赏赐好的行为,所以不用惩罚民众便向善如流,这是因为行法严酷。如果行法严酷,民众便不敢随意犯法,最终也将达到不用刑罚的境界,这样百姓就不会为非作歹,全国向善。因此不用赏赐好的行为,百姓自然而然便会向善。

    以上这些都是强调行法贵严、贵平、贵稳、贵一,一赏一罚是人主治理国家的两件利器,如何利用他们强国富民,辨别善恶是国家盛衰的风向标。《商君书》已经给了我们经实践证明很好的答案。
    法是一国之本,若国中权势者可通过金钱逃避法律的制裁或通过个人威名获取额外的国家利益,那于此国之法便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法贵正义,法贵公平,行法容不得半点瑕疵,君臣更应谨守此道。正是由于商君当时恪守法治底线,与孝公激辩三日,法外无恩,不为老白佗开特赦先例,才能够不被虎视眈眈的守旧者抓住把柄,将变法大业着实坚挺的向前推进一大步。秦以后的历朝历代,虽秉承了秦法,却丢失了法治的精髓,表面法治实则人治,以致盛衰更替,隋朝两代而灭,其中的根由不得不引起后世深思。


    4楼2012-12-06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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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16: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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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事求是
      “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商君书·勒令》
      译:如果官员凭借功劳获取高官爵禄,那么民众变少说空话;如果官员凭借自己能言善辩而取得高官厚禄,那么民众就喜欢说空话。

      “国以功授官予爵,此为以盛知谋,以盛战勇。以盛知谋,以盛战勇,其国必无敌。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寡,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商君书·勒令》
      译:国家根据官员功绩加官晋爵,这是鼓励他们用智谋管理国家,凭勇武与敌人作战,这样一定能战胜强敌,使得政务简便,空谈减少。这便是采取以功授爵的政治措施使政务顺畅简省,采用以功授官的主张是各种空谈减少。

      “朝廷之吏,少者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虽有辩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谓以数治。——《商君书·勒令》
      译:朝廷的官吏中被人轻视的不受毁谤,受到重视的不被损害,效力于政务从而取得官爵的人即使他能说会道也不能因此排在别人之前,这就是以术治国。


      为了保持法治的权威性,功利性与稳定性,除却国君以身作则外,官员必定得根据自己的一寸功劳得一寸奖赏。正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君臣应是全国民众的楷模与社会风气的导向标,上梁不正下梁歪,官员不以善言害法,是法律的行使公正不阿便是保持法治的权威性;官员凭借功劳受赏,不因善辩受宠,使法律得以完全贯彻实施便是保持法治的功利性;有功于前,不为损刑,有善于前,不为亏法,使法立而不革便是保持法治的稳定性。由此,上至君臣下至民众,心无旁骛,致力农战从而达到以治去治,以言去言的治国境界,何愁财富不聚,强敌不胜?因此,统治者若想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廉洁之风,不能头痛医头,脚疼医脚,必须让官员带头遵纪守法,用实际行为告诉百姓法为何物!

      六、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商君书·去强》
      译:如果使用刑罚后用刑次数减少,那么国家就会得到大治;如果使用刑罚后用刑次数增多,那么国家就会大乱。所以说,对轻罪用重刑可达到不用刑罚万事可成的的目的,国家便会强盛;如果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及时用刑仍会罪案不断,国家也就衰弱了。


      6楼2012-12-06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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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商君书·算地》
        译:圣人治理国家,应使罪犯无法得到显位官爵。如果犯人获得官职爵位,那么君子会认为自己地位低下,小人便认为凭借奸诈谄谀可取得厚禄。如此下去,君子耻于为国建功立业,小人夸耀自己的奸行。


        重刑轻赏是《商君书》中多次提及并在各篇章中从不同角度解读剖析后的一条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治国理念,此处不一一列举。用刑罚整治罪犯是传承至今颠扑不灭的有效手段,但是在大多数国家这并没有大幅度的防止或减少犯罪机率,不止盗窃杀人甚至贩毒等重罚罪行也是屡禁不止,有抬头趋势。究其原因依旧是利益,这个在无形中导演人类一举一动的魔鬼与天使。
        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财货土地之争夺;
        生而贪欲,才有盗贼暴力与杀戮;
        生而有奢望,才有声色犬马。人性之恶,必以律法而后正,以法治防范恶欲,以法治疏导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
        叹我商君两千多年前便深刻察觉人性之恶并建立了古典法治国家,而今我们这些后代却仍不得要领或不愿究其根本,疲于治罪疏于防要。法治才是促使人性向善的有力武器,并且要严格做到轻罪重罚,刑九赏一,举国一法,自始至终。难吗?难于上青天。效果?天下行之,至德复立。商君秦法,大仁不仁。这是国家大治的必经途径,放在今天也不例外。不论朝代更替,文明发展,真理是永恒的。
        “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商鞅


        7楼2012-12-06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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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知民性,制天下
          “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民贸实易,不可不察也。”——《商君书·开塞》
          译:现今所谓的仁义的治国方针是奖赏民众爵禄而废除或减轻刑罚;所谓不仁义的政策是对民众施以严刑而不轻易奖赏他们。这两条实际上是名称与内容颠倒,君主一定要谨慎核查。

          “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商君书·错法》
          译:如果统治者宠爱善于阿谀逢迎恶人过于那些靠功业立身的人,那么即使赏赐爵位军队战斗力也会削弱。如果民众不凭借作战也能获得俸禄,那么即使赏赐了钱财,国家也是积贫积弱的。没有术数来保证法治的实施,政务会越加繁琐,法确立了社会却混乱了。因此圣明的君王必须让民众靠自己的真本事去谋划功业而后使他们富贵荣耀,并且没有私下的奖赏,如此国君的禁立才得以行成。


          百姓是国家的基石,没有百姓不成家,没有家何来国。因此治理国家必须先管理民众,把他们控制在政令范围之内。人是好逸恶劳的,没有人生来便喜欢种地打仗,也没有人不喜欢坐享现成,安乐终生。然而若随人之本性任意作为,这个世界恐怕早已乱套,因此才出现了法,法规范人类行为,疏导生活秩序,惩恶扬善……民本,法也。如果依着民众兴致随心所欲,到头来只会自食恶果。而如果让他们牺牲血汗去劳作,最终会收获累累硕果。这是自然规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由此可见,国家若得大治,君主必要官民性,察民本,对症下药,建立是民众遵行之法,方能君尊国强。而如何才能让民众犯其所苦,行其所危呢,他们肯付出不外乎是想得到名和利。因此人主要紧操名利之柄,以此役使民众取得功名,同时做到政出公门无私德。“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变法不畏死难,
          奈何以死难惧之!?


          8楼2012-12-06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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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2-12-0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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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茜厉害,多日不见,精进如斯,大彩!!!


              11楼2012-12-0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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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茜茜读得真用心,彩!


                12楼2012-12-0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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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16: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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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君并没有提出以术治国,那是韩国的申不害,商鞅是法家的法制派,提出的是纯粹的依法治国


                  IP属地:江苏13楼2013-01-2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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