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66楼,我认为我的分析对玛尔法的行为不抱任何指责,我说了,玛尔法急需一个女儿来寄托自己的感情,她本人并不能确定丽沙就是自己的孩子,因此在劫持事件中显得反复无常,一会说丽沙是自己的女儿,一会又不是,我并不认为“反复无常”就是贬义,而是客观事实。至于她的行为,我同意66楼的看法“一个被爱情饱受折磨,感情上一无所有的女人,她的孩子就是她的一切,她的歇斯底里可以理解。怨只能怨在彼得上,他才是罪孽的始作俑者。”本文主要是谈丽沙,对玛尔法只是“兼谈”,而且局限于她在劫持事件中的心理。至于楼上诸位讨论得热火朝天的二奶问题,我的文章中一个字都没写到,也不感兴趣。